标题: | 淄川区杨寨卫生院住院须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4-528850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办理住院手续 |
门诊医生给患者开具住院证→患者持住院证、社保卡在收费处(门诊楼1楼)服务窗口办理 |
办理入院、出院流程 |
入院流程:医生开具住院证→患者持住院证和社保卡在收费处服务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患者持住院证入住相关科室 出院流程:医生下达出院医嘱→护理执行出院医嘱→患者或家属持社保卡去收费处核对并办理出院。 |
住院应知事务 |
患者住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院就医,我们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和意见。为使您和其他患者以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医院正常诊疗工作秩序,请入院后认真阅读本须知: 1、您应向医务人员详细如实地提供您的健康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就诊时应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社保卡,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将有您自己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手术等情况时,应当有您或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3、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 4、住院期间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医务人员。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时(如胸闷、心慌等病情变化)及生活需要护士帮助时,请您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护理服务。 |
住院注意事项 |
1、病人的活动范围应限于病区范围内,请勿外出,住院期间不得请假回家。 2、 住院期间不得自行调换床位,不互串病房,病房分餐制,不聚集就餐。病人及陪属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擅自翻阅病历,不得擅拿办公用品及医疗用品。 3、患者入厕及进出其他诊疗场所时,均应由陪护者陪同,以防跌伤等意外发生。 4、请不要擅自给患者使用热水袋,确需使用前应告知护士,以免烫伤。请不随地倾倒污水污物,以免滑倒。 5、病区系消防重点区域,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严禁吸烟。 6、病区内提供的公共设施及其他物品,请倍加爱护、仔细使用,若损坏将根据医院规定按价赔偿。 7、为了不影响您的治疗,请按时缴纳医疗费用,且所有费用必须交出入院处。若需了解费用使用情况,可于下午16:00后到护土站查询。 8、住院期间,请您妥善保管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