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杨寨卫生院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及流程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5-52733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杨寨卫生院健康教育相关制度及流程

发布日期: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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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杨寨卫生院

2025年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强化辖区健康知识宣教和普及力度,规范健康教育服务流程,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特制订我院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管理

成立卫生院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卫生院及辖区各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我院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满德山同志具体负责我院及辖区8处卫生室的健康教育日常管理工作。

二、健康教育工作的院室职责

1.卫生院负责总结卫生院及本辖区上年度和上阶段健康教育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并制定卫生院健康教育的本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村卫生室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健康教育计划等;各村卫生室在卫生院指导下做好各自辖区健康教育总结和当年度工作计划等。

2.卫生院要加强与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3.卫生院负责组织对本院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健康教育业务培训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同时负责对本院各团队、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4.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要设置、购置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同时要制定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在院、村自愿协商前提下统一编印、制作和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涉及费用由各自负责。

5.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图片和影音文件应该显示拍摄日期,并存档保存。

6.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定期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健康康教育工作形式及要求

(一)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在候诊区或诊室设置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发放台,做好健康教育手册、折页、健康教育处方等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发放,每年不少于12种。

2.播放音像资料:在门诊、健康教育室安装音像播放设备,位置,每年播放内容种类不低于6种,每天循环播放不少于8小时,并做好相关播放记录。村卫生室可酌情开展相关工作。

(二)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2025年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要求,合理设置宣传栏,每个不小于2平方米、中心离地面1.5米。卫生院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2个,每处村卫生室设置1个,位置要符合要求,每2月更新一次版面宣传内容,每年至少更新6次。宣传内容要具有科学性和实效性,图文并茂,其中要有低盐控压、中医药知识、艾滋病防控等方面的内容,更换情况记录和照片要符合2017版《规范》要求。

(三)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利用健康主题日,针对我院辖区重点健康问题,深入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工作,每年度至少开展9次及以上,其中要有减盐防控高血压知识咨询、中医药知识咨询、慢性病防治知识咨询以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咨询等内容,并做好健康咨询记录。

(四)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卫生院每月至少开展1期讲座活动,每年度至少不少于12期,每期参加居民≥30人;村卫生室每2月至少开展1期讲座活动,每年度至少不少于6期,每期参加居民≥10人,积极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身心健康。要有减盐防控高血压知识、中医药知识、慢性病防治知识和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等内容,并做好健康知识讲座活动的记录。

(五)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并做好记录。

7.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做好高血压及高危人群和其他重点人群低盐膳食健康教育、调查、指导、干预等工作,并结合卫生监督协管对辖区餐饮单位进行低盐指导,做好记录。

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科要结合日常督导和考核,定期对辖区健康教育实施情况做出评价,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持续改进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切实增强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知识水平,保障居民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