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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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5180077
传真电话:0533-5180077
邮政编码:255100
电子邮箱:zcwjjbgs@zb.shandong.cn
负责人:陈义民
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533-5180077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
来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      邮编:255100
来访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      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参与拟订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承担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承担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卫生健康行业有关具体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省、市有关政策措施,拟订区有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拟订区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全区中医药工作,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10.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负责做好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配合协助“120”事故协调上报。

13.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统计、人才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姓名:陈义民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全局及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

简历:陈义民,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司强

职务: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工: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建设、信访维稳、民生热线、信息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团委、工会、综合目标考核、群众满意度、政务督查、老干部等工作。分管科室:机关党委、宣传科挂包单位:山东健康集团淄博医院、城区卫生院、岭子卫生院、峨庄卫生院、仁和医院、东泰医院、明润眼科医院、盛祥中医医院。

简历:司强,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199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张继良

职务:党组成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分工:主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

简历:张继良,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宋军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卫生应急、中医药、征兵等工作。分管科室:安全办公室、中医药科。挂包单位:中医院、杨寨卫生院、双沟卫生院、龙泉卫生院、延强医院、广通医院、慈宁医院。

简历:宋军,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李春锋

职务:党组成员、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书记、大队长

分工:主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工作

简历:李春锋,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李莉敏

职务:党组成员、区卫生健康保障服务中心书记、主任

分工:主持卫生健康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乡村医生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扶贫、妇联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分管工作。分管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科。挂包单位:区妇计中心、开发区卫生院、张庄卫生院、东坪卫生院、太河中心卫生院、明圣医院、威华中医院

简历:李莉敏,女,汉族,1974年9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高兵

职务:副局长

分工: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院内急救、药政与基本药物制度、系统行风建设、医保政策协调、科技教育、环境保护、外事和干部保健、卫生规划信息、平安医院建设等工作。分管科室:医政医管科。挂包单位:区医院、城南卫生院、洪山卫生院、西河中心卫生院、淄河卫生院、宁智医院。

简历:高兵,男,汉族,1977年3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姓名:李锋

职务: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会长

分工:负责综合监督执法、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疾病预防控制、政策法规、信用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行政许可审批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综合监督科、爱卫办。挂包单位:昆仑中心卫生院、磁村卫生院、舜天医院、光正医院、监狱医院、颐宁中医医院。

简历:李锋,男,汉族,1978年7月出生,1997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挂规划发展与信息科牌子)

负责人:刘新龙

电话:0533-5180077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值班、后勤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年鉴史志、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信息化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统计。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承担卫生健康机构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工作。

(二)人事科(挂人才科牌子)

负责人:国洪顺

电话:0533-2921097

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薪资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财务审计科

负责人:刘雷

电话:0533-2921180

职责:负责局机关预决算、财务、社会保障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卫生健康事业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四)医政医管科(挂干部保健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刘兴斌

电话:0533-2921162

职责: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做好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省、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全区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负责人:王木东

电话:0533-2921191

职责: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扶贫工作。

(六)综合监督科(挂职业健康与食品安全科牌子)

负责人:曲洋洋

电话:0533-2921132

职责:拟定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以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负责人:齐衍孟

电话:0533-2921139

职责: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八)医养健康科(挂中医药产业科牌子)

负责人:董雪

电话:0533-2921181

职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拟订全区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负责落实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承担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中医药管理科(挂科技教育与交流合作科、中医药发展科牌子)

负责人:李静

电话:0533-2921163

职责:拟订全区中医药有关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组织中医药政策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中医药教育、人才培训以及科研相关工作。负责中医药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安全办公室

负责人:许卫强

电话:0533-2921186

职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检查监督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相关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名称:淄川区卫生健康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

联系方式:0533-5180077

负责人:李莉敏

职责:

1.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承担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计划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和活动;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创建卫生城市、镇、村活动;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卫生城市检查的组织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城乡除四害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对爱国卫生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效果评价。

2.承担卫生应急保障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卫生应急预案,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供政策服务和技术保障;承担突发卫生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等保障工作,为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准备、培训、演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服务工作。

3.承担提供老龄健康保障服务,参与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和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承担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老年人长寿补贴发放工作;为开展尊老、敬老、养老、助老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和保障服务。

4.承担推动全区镇、村、企业、流动人口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工作;承担推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发挥会员的骨干作用,参与村(居)民自治活动,推进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治;推动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怀独生子女及其家庭、关怀计划生育老年家庭等社会服务活动,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施帮扶救助行动。

5.承担会计核算保障服务工作,按照《会计法》和《医院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为医疗机构提供会计保障服务,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机构财务核算工作。

6.为区卫生健康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