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淄川区2026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淄博市疟疾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及《山东省消除疟疾后监测方案(2025年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坚决落实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培训和科普宣传,持续提升全区寄生虫病综合防控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屏障。

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

(一)强化病原筛查检测,提升诊断能力建设

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主动询问不明原因发热患者的境内外旅居史及输血史,及时对“四热”病人(发热伴有近2年内疟疾流行国家旅居史,或有近2周内输血史,或有既往疟疾发病史,或发热原因不明者)纳入疟原虫检测,全区年血检任务量不低于辖区年平均人口数的0.5‰,区疾控中心按照血检总数10%的阴性血片进行复核。继续推进我区疟疾诊断实验室网络建设,做好疟疾诊断实验室迎评准备,充分发挥区级疟疾诊断实验室在输入性疟疾防控与监测中的主要作用。

(二)规范病例管理救治,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1—3—7”工作规范,及时发现病例并规范治疗,避免重症病例发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复核以明确感染来源,并评估再传播风险,根据结果科学实施疫点处置措施,防止输入病例发生继发传播。区疾控中心对报告病例及时开展复核,并按要求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同步反馈结果。确保病例24小时内网络报告率、3日内个案调查完成率、3日内实验室复核率、7日内疫点规范处置率均达到 100%。

(三)优化媒介监测机制,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淄川区作为市级监测点开展疟疾媒介按蚊种群监测。区疾控中心执行监测工作月报制度,规范保存样本、上报监测结果,逐步掌握媒介按蚊季节消长规律,为输入再传播风险评估及疫点处置措施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提升全区媒介监测质量及蚊媒鉴别能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根据《山东省消除疟疾后监测方案(2025 年版)》(鲁寄防字〔2025〕12 号)及市级预案,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淄川区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拟于6月底前完成疟疾突发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处置措施、部门职责,确保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区拟于9月底前组织1次疟疾突发疫情应急演练,重点模拟输入性疟疾疫情处置等场景,强化病例筛查、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救治、疫点处置等关键环节的协同配合,提升应急队伍快速响应和实战处置能力。

五)深化联防联控协作,凝聚多元防控合力

按照省寄防所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交叉调研及联防交流等工作,促进防控工作协同推进。加强与商务、文化和旅游、公安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排查、宣传教育等协同机制,精准掌握往返境外疟区人员等高风险人群信息,提前开展健康宣教及监测预警,形成防控合力。     

二、深化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控,筑牢传播风险防线

(一)总结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及传播控制与阻断项目

区疾控中心整理2021年以来土源性线虫病监测和防治档案资料,各医疗机构做好熟练掌握土源性线虫显微镜检查技术人员的人才储备,迎接市级土源性线虫病传播控制达标验收预评估,为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奠定基础。

(二)做好新发、罕见寄生虫病监测及处置

各疾控机构和各级医疗机构强化包虫病、内脏利什曼病、锥虫病、黑热病等新发、罕见寄生虫病技术储备,提升临床识别和诊断能力。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通过大疫情网报告,并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必要时由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及时开展病例复核、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疫点处置等工作。

(三)完善诊断实验室网络建设

区疾控中心持续强化相关检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土食源性寄生虫病检测、诊断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夯实防控工作基础

(一)创新科普宣传模式,增强精准宣传效果

各医疗机构要以“全国疟疾日”等重要节点为抓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及科普信息系统,运用短视频、直播、有奖竞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区疾控中心结合“疾控专家进讲堂 健康科普惠万家”宣讲活动,针对境外务工、旅游及农村居民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疟疾、土源性及食源性寄生虫病的核心防控知识,提高重点人群的科学防病能力和及时就诊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寄生虫病防控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专业培训指导,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举办全区寄生虫病防治技能培训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保障防控工作高质量推进。各医疗机构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测、诊断、处置等综合能力。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优秀骨干,并推荐参加市、省级集训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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