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编制说明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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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秋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属地、部门、学校和个人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结合近期全国疫情形势和学校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特点,我们组织专家进一步对此前相关技术方案进行更新修订,形成了《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版)》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版)》。

三个更新版技术方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从整体上对开学准备、返校要求、学校日常管理、重点环节管控和应急处置等不同情境提出指导意见。同时,按照“从严从紧”原则,对学校人员返校要求、校门管理、员工管理、应急处置机制等防控措施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主要有:一是结合近期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疫情防控要求,对开学前后校园管理、环境整治、饮食饮水安全和预防性消毒等提出强化措施和要求;二是要求学校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高校师生员工返校前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按照当地防控要求可再分批进行核酸检测;暑期有出境、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异常情况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师生员工,返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强化入校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师生员工入校时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还需查看健康码、行程卡,做好信息登记;四是加强学校员工管理,强化防护措施。明确校园内服务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做好手卫生;要求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集度,严控聚集性活动;五是对适龄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提出要求,合理规划接种进度,加强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六是强调学校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