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24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24
  • 字号:
  • |
  • 打印

淄川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

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需要,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试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省级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监管机制的要求,在全区推广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模式。建立职业卫生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合理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监管力量,解决职业卫生监管力量与监管对象严重不匹配的问题,形成用人单位负责、分类分级监督执法、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做到科学、精准执法,着力提升监督执法效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证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分类方法

(一)用人单位职工总数小于50人的。区卫健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将用人单位分为“甲类”(高风险)、“乙类”(中风险)、“丙类”(低风险)。 

(二)用人单位职工总数大于50人(含50人)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确定的自查内容和判定标准,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分类进行客观评定。区卫健局依据用人单位上报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表》(模板由区卫健局印发),将用人单位分为“甲类”(高风险)、“乙类”(中风险)、“丙类”(低风险)。 

(三)区卫健局要对30%以上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核对,对不符合的判定结果重新分类分级。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2月底前)

根据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全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要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启动“智慧卫监”平台的总体规划和分步实施需求调研工作,为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9月)

1.完善监管体系。健全镇(街道、开发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履行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开发区)签订的职业卫生目标责任书,明确镇(街道、开发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及职责,积极构筑织密职业卫生基层安全防护网。

2.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镇(街道、开发区)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学习《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试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及其配套文件等。

3.督促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发挥职业卫生监督网络作用,强化摸底调查,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台账,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要健全工作档案,在区、镇(街道、开发区)及用人单位建立不同层级工作档案。

4.用人单位自查。用人单位组织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成立组织机构,对职业病危害风险暴露类别(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和职业健康管理状况等级(A级、B级、C级)进行检查评估。在此基础上,对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进行评定(0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年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公示自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自查和评估报告等材料及时上报区卫健局。

5.组织现场复核。区卫健局对用人单位上报的自查、风险评估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率要大于30%,确保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分级的准确性。

6.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区卫健局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分类方法,将纳入监督的用人单位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作为差异化监督执法的依据。甲类用人单位检查覆盖率100%、乙类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丙类实施非现场监督。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0月)

1.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对辖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推广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形成推广工作报告,于2021年9月底前上报区卫健监督执法大队(纸质版盖章、电子版,邮箱:zczywsjd@126.com,联系人:马茜,联系电话:5285041)。

2.区卫健局组织对全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推广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推广工作报告,于2021年9月底前上报市卫健委。

3.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自查评估情况及全区评估中提出的意见,进行全面整改,迎接全市检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职业卫生工作事关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加大对重点企业、高风险企业的监督频次,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逐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效率和效能。

(二)加强宣传培训。一是要实施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责任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二是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培训,突出粉尘、矽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要创新培训形式,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参加网络在线培训学习,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日常管理措施结合起来,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护能力,使教育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加大督查力度,健全跟踪督导、信息反馈、通报制度,及时调度、认真评估、不断改进,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区卫健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管,确保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淄川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淄川区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周  婷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孙鲁岷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宋传永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般阳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郑向忠  区总工会主席

朱淑丽  区妇联主席

张立冬  区发改局局长

牛少健  区教体局局长

付志欣  区工信局局长

贺滨业  区民政局局长

李宝业  区司法局局长

张  烨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伟  区人社局局长

张学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其雪  区卫健局局长

刘  波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闫  鹏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  青  区税务局局长

袁宝辉  区扶贫办主任

孙丰国  区医保分局局长

赵云龙  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蒋  涛  洪山镇镇长

李光亮  昆仑镇镇长

高  振  双杨镇镇长

张  学  罗村镇镇长

王  林  寨里镇镇长

冯  明  龙泉镇镇长

刘  峰  岭子镇镇长

陈  涛  西河镇镇长

王世栋  太河镇镇长

李  政  般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敬波  将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磊  松龄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张其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