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关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换血球仪的建议”的答复
王洁敏、邵传浩、吕虹晓、商成学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换血球仪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区19处卫生院目前有12处配备了五分类血球仪,7处使用三分类血球仪。
自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行以来,每年卫生院都要对相关人群(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免费体检,因此血球仪的使用频率较高。根据工作需要,有些卫生院逐步将三分类血球仪更新为五分类血球仪,但由于部分卫生院运行困难,暂时无力购置五分类血球仪。
二、办理意见
根据2012年3月区里《关于我区基层卫生院财政补助及债务化解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一是由区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为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逐步改变我区基层卫生院医疗设备陈旧、落后的状况”,“二是建立医疗事故及困难救助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基层卫生院在运转中出现的医疗纠纷。同时在累计结余在达到足以应对基层卫生院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后,超额部分可用于对运转困难的基层卫生院进行补助或补助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房屋修缮等”。
下一步,我局积极向财政申请以上两项资金。对于确实需要购置五分类血球仪的运转困难的卫生院,由区财政和区卫健局统筹安排,从以上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配备五分类血球仪。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