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推进我区母婴室建设”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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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蒲麦花
主办单位: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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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麦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区母婴室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母婴设施建设运行工作情况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我区高度重视,把母婴设施建设情况纳入全区规划,扎实推进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提高育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科学规划,分类推进。在商业圈、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建设独立母婴室,鼓励在大型企业、高新园区、政府机关、中小学校等女职工较多单位建设女职工休息哺乳室。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是规范建设,便民服务。指导新建母婴室按照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本设施、设置醒目导向标志等标准要求规范建设;已建母婴室对照标准,做好改造完善工作;鼓励公共场所因地制宜设置为孕期、哺乳期妇女及携带婴幼儿人群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便利服务。

三是注重实效,加快发展。将加强母婴设施建设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全程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定期对母婴室设施建设、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作为评比命名“示范母婴室”的重要依据。2019年市卫委领导调研我区母婴设施建设推进情况并给予高度评价。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区县内公共场所建设运行母婴设施的经验做法:全区在建成并运行符合条件的医疗单位十个基础上,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母婴设施建设作为优质医疗服务提升必备条件。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加大日常管理和维护力度,确保群众使用满意。

(二)区县内用人单位建设运行母婴设施的经验做法:用人单位目前不具备条件建设,尚无成熟做法。

(三)淄川区医院典型做法:为营造良好的就诊环境,满足就诊患者对母婴设施的需求,使医院服务理念更人性化,我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筹建高标准母婴室及配套设施,并于2017年7月投入使用,切实为广大孕期及哺乳期就诊患者提供一个私密、干净的环境,受到就诊患者的一致好评。

母婴室设在门诊楼三楼328室,面积16平方米,按照五星级标准布置,室内设施有:窗帘、屏风、空调、暖瓶、一次性纸杯、冰箱、 消毒柜、电源插座、抽纸、桌子、沙发、椅子、书架、带盖垃圾桶、洗手盆、婴儿床及被褥等配套设施,母婴标识、宣传海报、母婴知识。

母婴室有专人管理,定期打扫。设立屏风,可多人、错时使用,保护病人隐私,保证母婴室良好的体验感。建立母婴室使用、清洁等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使用。在门诊楼每层楼都设有指引地标和墙标,以方便有需求的人员准确及时找到位置。并有专人对广大孕产妇及哺乳期妇女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其科学母乳喂养及育儿等。

三、存在的问题

目前母婴设施建设方面受硬件影响个别面积不足服务管理不到位、使用效果不明显等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建设和维护母婴设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母乳喂养,普及母婴设施安全使用知识,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关爱母婴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投入力度,统一标准,规范运行,确保民生实事办好,提高群众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28日

随着“三孩政策”的到来,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是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彰显,更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建设好“母婴室”,不仅是对妈妈隐私权的一种保护和尊重,更是对女性和婴幼儿的一种关爱和呵护,也是对国家“三孩”生育政策顺利落地的一种助力。而我区目前的母婴室建设,还存在许多不足。部分场所母婴室指示不清难以找寻,还有的挂着母婴室标识却成了杂物房。如何满足妈妈们母乳喂养的需求,如何更好地建设母婴室,这些都是急需考虑的问题。对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加大资金投入。由相关单位出台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方案通知,分期分批加大财政对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资金投入。 二是组织培训交流,规范服务管理。组织相关单位到儿童友好型城市观摩学习母婴室建设,召开现场观摩推进工作会,举办母婴室管理维护培训班,从场地、人员、设施用品等方面加强服务管理。 三是积极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定期组织举办群众性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和家庭对母乳喂养重要性的认识。 四是以方便女职工哺乳为主体,大力推进企业“爱心母婴室”创建活动,不断拓展“爱心母婴室”的服务功能,建议妇联推动各方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整体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