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让景区工作人员掌握一般急救知识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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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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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马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让景区工作人员掌握一般急救知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急救是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做好人民群众的日常院前救治及重大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救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区面积960平方公里,居全市第二位,且山地居多,按照淄博市“急救车辆按照常住人口每四万人至少一辆的标准配备”要求,我区在原有淄川区医院、淄川区中医院、山东国欣淄博医院三处急救站的基础上,综合地理分布、基层医院能力、景区旅游发展等因素,于20186月,依托太河、西河两处卫生院建设完成标准急救点两处,有效填补了淄川东南部山区院前急救空白,极大地缓解了山区急救需求和景区游客外伤救治需要。

但对比急救站点位置同景区布局,仍存在匹配度不高,尤其是西部山区仍面临着院前急救力量缺乏严重的问题。

根据《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201633日市第十四届人代表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要求:市、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以及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和学校等单位的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我区第一时间积极谋划,依托区医院、区中医院开展了“急救善使在身边”活动至今,医院通过组建“急救善使”团队,在全社会开展“急救善使”公益活动,向全社会普及急救知识,在完成日常院前急救工作的同时,凡学校、社区、企业、景区、工厂等有日常急救技能学习愿望或有专业急救能力培训需求的,均可由医院给予现场培训。

下一步,除将继续依托两家区级医院开展“急救善使在身边”活动外,在现阶段各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提升的基础上,可探索开展卫生院同辖区景区结对服务,采取培训、演练等方式,对景区工作人员和导游进行急救知识和操作培训,保障游客安全,确保景区安全运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199 

 

联系单位:区卫健局,联系人:刘兴斌,联系电话:2921162

 

让景区工作人员掌握一般急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