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心理健康问题的青少年提供家庭心理服务”建议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60098
建议人: 薛中锋
主办单位: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6-04-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薛中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心理健康问题的青少年提供家庭心理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强化心理健康及家庭心理服务宣传引导

一是积极打造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区精神卫生中心为核心载体,高标准打造集专业诊疗、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康复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区级服务平台,为青少年提供全流程专业心理服务。二是推动镇街全面建成标准化社会心理服务站,实现辖区全覆盖;在60%村居规范设置心理辅导室,配备兼职心理辅导员,健全区县、镇街、村居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完善“定时驻、随叫到、主动约”等服务方式,打通心理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创新“点单式”服务模式,深化与市第五医院合作,建立行业主管部门需求清单与专业机构服务清单“双向对接”机制,实现精准匹配、定制服务。四是推进精神卫生防治、心理危机干预、社会心理服务三支人才队伍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整合医疗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力量,规范组建区级心理健康服务志愿队伍,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心理科普、咨询、危机干预辅助等志愿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心理服务格局。

二、健全家校社医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完成全区6万余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结合全区学生心理健康筛查数据,系统梳理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与核心需求,建立“一校一档”的需求数据库。二是推广“学校—年级—班级”三级扁平网格化心理健康管理模式,专业化、科学化建设学校心理咨询室,深化驻校心理医师工作,目前已进驻28家,其余34家按需随时进驻。三是加强家庭心理宣教,按照社会心理服务“五进”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心理服务进社区,为存在亲子冲突、情绪障碍、行为问题的家庭提供系统式家庭辅导、父母成长课程、个案咨询等专业支持。

三、推进多部门协同与服务能力提升

充分发挥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等单位职能,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医教体融合工作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心理辅导室、社区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与业务指导,提升家庭心理服务供给能力与规范化水平。畅通绿色通道,对出现自伤、自残、攻击他人等高风险行为的青少年,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强制就医、危机干预,联动公安、教育、社区等做好全程管控与帮扶,筑牢家庭与社会安全防线。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把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家庭心理服务作为重点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经费、人员、阵地保障,协同各方抓实抓细各项措施,全力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与家庭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30日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使社区、学校、家庭积极对待青少年的心理问题,降低对心理问题的病耻感,让这样的家庭能够主动的寻求专业的帮助。 二是形成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尤其是当学校发现青少年存在异常时,应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并共同分析原因,告知家长亲子关系对青少年心理健康起到决定性作用。 三是由于部分家长认知方面的局限性,应给予社会的支持及正确的引导。比如,当青少年出现攻击或自残等高危险性行为时,应当强制就医。 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应得到整个社会积极关注,青少年出现心理健康问题多数时候是整个家庭关系不良的外在表现,提供家庭式健康服务指导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