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医适宜技术进幼儿园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
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第一批中医临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告》(国中医药通〔2006〕1号)《中医医疗技术手册(普及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中医适宜技术属于医疗技术范畴,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在合规场所内开展。
目前,我区的中医药适宜技术仅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按步骤推广,还需要专业师资培训和中医类别的技术骨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您的建议,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1.区卫健局分发挥中医药行业主管和技术指导作用,组建由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专家构成的专业团队义诊,开展对具有执业师资的校医培训。
2.建议教育部门,统筹幼儿园组织实施家校联合、家庭参与的健康生活课堂,提升健康认知和家庭管理,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
3.建议宣传部门,统筹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儿童中医保健知识、引导家长选择中医适宜技术等非药物疗法,形成全方位关心支持儿童健康的社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和教育事业的宝贵建议,恳请您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8日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与部门协同: 建议由区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淄川区中医适宜技术进幼儿园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路径、责任分工与保障措施,选择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幼儿园开展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
二是开展师资培训与队伍建设。依托区中医院或相关中医药机构,组织对试点幼儿园的保健医生、骨干教师进行系统性的中医基础理论及适宜技术(重点如小儿推拿基本手法、常见保健穴位应用、简易食疗知识等)培训与考核,确保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可考虑设立幼儿园中医保健指导员岗位或建立中医机构对口指导机制。
三是规范服务内容与操作标准。组织专家制定适用于幼儿园场景的中医保健服务技术指南或规范,明确服务项目(如晨间保健操、节气推拿、健脾开胃穴位敷贴等)、适用对象、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重点开展预防保健和调理,而非疾病治疗。
四是融入日常保育与教育活动。一方面,保健实践,将简单的保健推拿(如摩腹、捏脊)融入每日生活环节;根据节气变化和儿童体质特点,适度调整饮食搭配,融入药食同源理念。另一方面,文化启蒙,通过绘本、故事、歌曲、游戏等形式,向幼儿生动介绍中医养生小知识(如“饮食有节”、“起居有常”),种植常见中草药植物等,激发兴趣。家园共育,通过家长课堂、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家长普及儿童中医保健知识,鼓励家庭配合,形成健康育儿的合力。
五是保障经费投入与效果评估。区政府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师资培训、物料购置(如推拿介质、敷贴材料等)及试点运营。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试点园儿童的健康状况(如发病率、体质改善情况)、家长满意度等进行跟踪评估,不断优化工作方案。
六是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区属媒体平台,宣传中医适宜技术在儿童保健中的积极作用,报道试点工作的进展与成效,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接受度,为全面推广创造有利条件。
推动中医适宜技术进幼儿园,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儿童健康的有益探索,是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从娃娃抓起的有效途径。建议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协同推进,为我区儿童茁壮成长注入中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