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康养机构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建议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60111
建议人: 刘亮
主办单位: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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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刘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康养机构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相关政策规定

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第一批中医临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告》(国中医药通〔2006〕1号)《中医医疗技术手册(普及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中医适宜技术属于医疗技术范畴,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在合规场所内开展。

目前,市面上康养机构主要分为纯康养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两类,普通纯康养机构无医疗执业许可,从业人员多为养老护理员,无医疗卫生执业资质,不具备开展、培训中医适宜医疗技术的资质条件,若私自开展技术培训及服务,存在医疗安全、感染管控等风险,因此,暂不具备在普通康养机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全员培训的条件。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合法医疗执业资质,人员资质、场地消杀、设施设备等符合医疗技术开展标准,结合监管要求,我局将严格限定培训范围,仅针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内具备从业资质的人员,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规范技术操作流程,严控医疗服务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您的建议,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技术培训。将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培训工作,梳理辖区内合规医养结合机构名录,筛选具备从业资质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

二是优化培训内容。结合老年人慢性病调理、骨关节疼痛、失眠乏力、脾胃虚弱等常见健康问题,针对性筛选安全系数高、适配老年人的中医适宜技术,重点开展艾灸、刮痧、拔罐、穴位按摩、中药熏洗、耳穴压豆等技术培训。

三是探索健康科普宣传机制。针对康养机构,可探索通过义诊、健康科普、养生指导等方式进行公益性中医药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3日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与部门联动。建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医保、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淄川区中医药健康服务融入康养机构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推广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和评估标准,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康养机构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全覆盖。 二是推动服务提供与人才培养。引入服务:鼓励和支持康养机构通过设立中医诊室、购买服务、与区中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等方式,使老年人能方便地获得规范的中医药服务。培养人才:依托区内中医药资源和培训机构,定期对康养机构的医护人员、护理员进行中医基础理论、适宜技术操作、老年养生保健知识等技能培训,提升其运用中医药方法服务老年人的能力。探索建立康养机构中医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是规范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组织中医药专家,制定适用于康养机构的中医健康服务技术指南。明确服务项目(如体质辨识与调理、艾灸保健、慢性病中医康复、食疗指导、养生功法传授等)、服务流程、操作规范及风险防范,确保服务安全、有效、规范。 四是健康管理。为入住老年人建立中医健康档案,定期开展体质辨识,提供个性化的膳食、运动、情志调摄建议。 将艾灸、穴位按摩等安全有效的技术用于缓解老年常见不适(如腰腿痛、失眠、食欲不振等)。 将太极拳、八段锦等纳入日常康复锻炼内容,结合推拿等手段促进功能恢复。 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药膳制作体验、中药材辨识等活动,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五是完善支持政策与保障机制。经费保障:区财政可安排专项资金,对康养机构引入中医药服务、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给予适当补贴。医保支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中医适宜技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或在长期护理保险中予以体现,降低老年人享受服务的成本。评估激励: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开展好、成效显著的康养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形成正向激励。 六是加强宣传引导与氛围营造。过区级媒体、社区宣传、机构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医药在老年健康促进中的独特作用和成功案例,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属对中医药康养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在康养机构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健康福祉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建议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共同为我区老年人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高品质康养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