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幼儿教师心理辅导能力及家园协同,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早期干预”建议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60135
建议人: 刘亮
主办单位: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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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教师心理辅导能力及家园协同,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早期干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幼师心理辅导能力建设,配合区教体局对幼儿园老师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覆盖儿童心理行为识别、情绪疏导、家园沟通技巧等,确保在职教师每年完成规定学时培训。二是开展家长心理健康普惠服务,配合区教体局、区妇联,依托家长学校、社区教育中心、幼儿园等阵地,每学期开展公益性家长心理课堂,聚焦父母情绪管理、亲子沟通、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等内容,提供科普讲座、沙龙互动、个案指导等服务。三是完善三级心理服务网络向学前延伸。以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为龙头,推动镇街心理服务站、村居心理辅导室覆盖学前服务场景,把幼儿心理筛查、家庭心理指导纳入基层服务清单,健全定时驻、随叫到、主动约服务机制,打通早期心理服务 “最后一公里”。四是畅通风险干预绿色通道。对发现有自伤、冲动攻击、严重情绪行为问题等高危迹象的幼儿,快速启动学校、家庭、社区、医疗机构联动机制,落实筛查评估、专业干预、跟踪管控,筑牢早期安全防线。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把幼儿心理健康早期干预作为青少年心理健康全周期管理的首要环节,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资源保障、深化协同落实,全力为儿童健康成长与家庭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30日                      

(一)系统化提升幼儿园教师心理辅导专业能力。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幼师资格准入与持续教育体系: 建议区教育主管部门修订相关标准,在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中,增加儿童发展心理学、常见儿童心理行为问题识别与初步干预、沟通技巧等核心内容的比例。将心理健康辅导能力作为幼师专业素养的必备组成部分。一是实施全覆盖的专项培训: 由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卫健部门、高校心理学专业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制定针对在职幼儿园教师的心理健康辅导专项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应涵盖:儿童情绪管理与疏导、行为问题观察与评估、游戏治疗基础、危机预防与初步应对、以及与家长沟通心理议题的技巧等。确保每位在职教师每学年接受不低于规定学时的系统培训。二是建立园所内部心理支持机制: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设立“成长辅导室”或类似功能区域,配备经过进阶培训的专职或骨干教师,负责园内儿童日常心理观察、初步疏导、以及为其他教师提供内部咨询和支持。将心理健康观察与关怀融入日常保教活动全过程。 (二) 强化幼儿园与家庭联动,普及家长心理健康教育。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家园沟通机制: 指导各幼儿园将心理健康作为家园共育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定期家长会、专题讲座、工作坊、开放日、线上平台互动等多种形式,建立固定且畅通的沟通渠道,使教师能够及时、有效地向家长反馈儿童在园情绪行为表现,并共同商讨支持策略。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家长心理健康辅导活动: 由区教育局、妇联、卫健委等部门协同,依托社区教育中心、家长学校或幼儿园自身平台,定期(如每学期至少1-2次)组织面向幼儿家长的公益性心理健康讲座与沙龙。内容应聚焦:父母情绪管理、亲子沟通技巧、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常见养育困惑解答、家庭氛围营造等。邀请心理学专家、资深教育工作者或经验丰富的儿科医生进行讲解与互动。三是开发与推广科学育儿资源: 组织编撰或推荐适用于本区幼儿家长的通俗易懂的心理健康辅导读本、线上微课、短视频等学习资料,通过官方渠道和幼儿园向家长免费发放或推送,帮助家长提升科学育儿意识和能力。 (三) 完善政策与资源保障。一是加强部门协同与经费支持: 建议区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财政、卫健、妇联等部门,将幼儿心理健康早期干预与家园共育项目纳入相关工作规划和财政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师资培训、家长教育、资源开发及必要的专业服务购买。二是建立评估与激励机制: 将幼儿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家园共育工作的成效,纳入幼儿园年度考核与评级评价体系。对在此方面表现突出的幼儿园、教师及积极参与的家长予以表彰和宣传,形成正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