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双随机抽查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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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521Q/2021-517152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
抽查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以国卫办监督发〔2015〕62号印发《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抽查对象: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检查内容: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
抽查比例:单位总数的25%。
发起单位: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检查时间:2021年3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