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拟订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卫生健康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wsjkj/

2、“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zhengfu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0077

传  真:0533-5180077

电子邮箱:zcwjjbgs@zb. shandong. 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邮箱:255100;电话:0533-5180077;电子邮箱:zcwjjxx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2323号)要求,以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优质规范为主要目标,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共公开发布信息1172条,其中政策文件18条,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进展情况10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42条,医疗服务类信息124条,人员招聘公示32条,下属医疗机构累计发布更新信息80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监督检查信息专栏和医疗卫生等栏目建设。以“聚焦群众需求、主动依法公开”为原则,定期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政务服务信息、预决算信息、办事指南等,指导局直属单位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医疗卫生”栏目公开医疗资源概况、床位数、大型医疗设备资源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发布工作,各医疗机构创新院务公开形式,以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海报及单张等多位一体的宣传模式,加强对就医流程、医疗服务、医疗收费和健康宣教等信息公开与宣传。

4.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淄川卫生健康”公众号每周发布工作动态。截至目前,关注人数11110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187条

5.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一级要点和二级要点合计30余项工作任务到具体科室,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加强网络和新媒体管理舆情监控,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在政策解读质量上还需提高,部分政策解读能够从多个角度开展;二是下属单位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发布工作不够积极。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层次与深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公开本机关的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基础性的政府信息,提升政策文件公开的透明度。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评估要求,尽量多运用宣传推广会、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发布、基层政务公开等工作,继续拓宽公开形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卫生健康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共公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8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4件,均按时完成答复。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6日

 

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包括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和健康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0077邮箱:zcwjjbgs@zb. shandong. 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卫生健康局按照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质量实效的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4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文件17条、《政府工作报告》及重大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信息10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9条、财政信息6条、行政执法信息37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14条、高龄津贴发放情况信息2条、疫情防控信息133条、医疗服务信息57条、健康科普信息21条、医疗机构信息795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31条,其他类信息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单位今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分别为申请公开本区2020年职业病诊断医师名单。以及“2022128日从外地(济南)返回淄川的大学生/人员,小区对大学生/返淄人员采取5天全家居家隔离并安装门磁的封控措施的通知文件。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单位将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已分别给予了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保密审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2022年无涉密事项违规公开事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所有拟公开的信息均由科室主要负责人填写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具体发布,将信息内容通过区政府网站平台进行公开。

5、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全力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行政决策事项,加强政策解读,广泛听取各界意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针对未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问题。对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吸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情况、工作动态公开及时向群众公开,做到公开内容规范,标题注明复文名称及复文内容概述,严格把关复文审核,杜绝错别字现象。

 2、针对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不完整问题,要求公开内容包括文件正文、发文主体、文号、发文时间等信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分类发布废止、失效的部分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对全区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以及发热门诊信息进行公示,定期发布疫情防控政策信息以及健康科普类文章,并认真落实区属医疗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包括:慢性病患者用药取药问题1件,医疗机构建设问题1件,政协提案6件包括:中医中药类提案2件,加强医疗服务类提案2件,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类提案1件,疫情防控提案1件。均已办结,答复率、满意率达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新政策解读方式,要求各医疗单位强化互动式解读回应,针对互动交流(包括在线访谈、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和政策解读做出专门的安排部署。指导各医疗单位通过线下学习文件解读、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解读,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办事程序等,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便能了解权威的政策解读,同时也让政府政策信息融入大众生活,发挥其最大的服务作用,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3116

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卫生健康局现向社会公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26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发布,局机关科室负责发布内容审核。依托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将政务信息分类公开,新设立医疗服务、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信息等专栏,及时发布群众关切的防疫动态、健康科普知识,妥善处理公开申请,建立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5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文件6条、《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信息7条、人大政协提案办理情况9条、财政信息33条、行政处理信息39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息17条、高龄津贴发放情况信息3条、疫情防控信息46条、医疗服务信息46条、健康科普信息31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15条,其他类信息1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98日,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申请公开贵区2020年医生数(医师、助理医师、护士) ”。收到公开申请后,我单位将信息整理汇总后,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已于910日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申请人。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求所属单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完善目录体系,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完成测评工作。对照整改清单,及时逐条整改。
  5监督保障工作情况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工作落实,逐项将公开目录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及时对照区政府要求,主动修改完善公开目录。三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察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加强领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得到落实。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区政府办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自评整改,针对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方面、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3、严格公开程序,需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公开,查看信息是否完善、内容是否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重点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同时可对上级发布的疫情信息进行转发并注明信息来源。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包括:基层卫生院人员不足、年龄偏大问题1件,医疗机构建设问题2件,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问题1件;政协提案13件包括:中医中药类提案1件,基层医疗服务类提案2件,环境卫生问题1件,疫情防控提案2件,人口出生建议1件,社会心理健康类提案2件,医疗机构建设提案1件,医疗急救问题提案2件,辅导机构监管提案1件。均已办结,答复率、满意率达100%

4、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新增设疫情防控专栏,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信息。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单位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2110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淄川区卫健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证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有关医疗卫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落实考核、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具体化、操作化、部门化,做到了责任明确、内容明确、程序明确、时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区政府办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自评整改,针对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方面、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信息,2020共公开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146条。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办理区政协提案人大建议11件。各位委员代表所提提案建议内容集中反映了当前我区卫生健康发展中的一些主要问题,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我区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热忱关心和大力支持,对我局进一步掌握社情民意、履行职责、把握工作重点、推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支持。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求所属单位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六)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工作人员,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完善目录体系,修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三是完成测评工作。对照整改清单,及时逐条整改。

(七)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工作落实,逐项将公开目录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及时对照区政府要求,主动修改完善公开目录。三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对局属各单位、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督察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9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459

20

行政强制

1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就法制亍政收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1、政务信息公开在更新总量、更新范围等反面存在不足。2、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3、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全面。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1、加强领导,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得到落实。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不定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按照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各栏目信息公开情况,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条列出,及时公开,对于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问题进行了补充完善,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3、严格公开程序,需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公开,查看信息是否完善、内容是否准确,确保公开信息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4


—、总体情况

淄川区卫健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证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有关医疗卫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落实考核、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具体化、操作化、部门化,做到了责任明确、内容明确、程序明确、时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区政府办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自评整改,针对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方面、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信息,2019共公开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9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0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6

13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7

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就法制亍政收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淄川区卫健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证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有关医疗卫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落实考核、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具体化、操作化、部门化,做到了责任明确、内容明确、程序明确、时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区政府办工作要求,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的自评整改,针对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方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依申请公开方面、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方面、政务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和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信息,2018年,自7月份起正式并入政府官网,共下发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112条,回复般阳民生、12345市民热线等309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网站、报刊、电视、广播、单位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最新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知情。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docx


淄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1

  现将2017年度淄川区卫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淄川区卫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根据局领导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员,保证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的公开工作,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落实考核、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具体化、操作化、部门化,做到了责任明确、内容明确、程序明确、时间明确、方法步骤明确,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舆情信息,2017年,共计回复般阳民生等176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网站、报刊、电视、广播、单位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最新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知情。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迅速。二是公布的多是机关内部的工作动态。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频率,并对群众切实关心的内容进行重点关注,及时更新。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办公室地点以及行政许可事项等信息进行公开,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微博、微信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对本局职能、职责和局机关领导干部和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一是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紧跟社会潮流,充分运用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活动安排、天气预报、生活小常识、倾听旅游发展意见建议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浏阳旅游的发展。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发展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文来源:淄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http://www.zcws.gov.cn/),并及时准确的发布。
  (二)我局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16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三)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卫生计生信息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利用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2016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淄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0

  本报告由淄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一年度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机构设立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积极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新闻类信息2025条,占54.2%;公告、通知类信息750条,占20%;政策文件类信息233条,占6.2%;健康教育类信息113条,占3%;人员招聘类信息27条,占0.7%;政策法规类信息33条,占0.8%;办事指南及流程19条,占0.5%;便民热线、规划总结等其它类信息538条,占14.4%。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卫生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10个子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以查阅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5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215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接受本部门提供的政府信息总数是79,其中电子信息总数是79,纸制信息总数是79。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无申请公开事项。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都采取免费公开的方式,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保密审查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及时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

淄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8

  本报告由淄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有力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一年度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机构设立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并积极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4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新闻类信息952条,占30.2%;公告、通知类信息620条,占19.7%;政策文件类信息182条,占5.8%;健康教育类信息652条,占20.7%;人员招聘类信息45条,占1.4%;政策法规类信息33条,占1%;办事指南及流程19条,占1%;便民热线、规划总结等其它类信息641条,占 20.4%。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卫生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10个子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以查阅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4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924人次。

  2、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接受本部门提供的政府信息总数是79,其中电子信息总数是79,纸制信息总数是79。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无申请公开事项。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都采取免费公开的方式,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保密审查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及时公开内容。积极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


 

   

 


淄川区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共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卫生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3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系统网站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切实提高电子政务效率,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行秩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对成立全区卫生系统网站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了进一步调整,并制定下发了全区卫生系统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3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新闻类信息26条,占9.9%;公告、通知类信息152条,占58.2%;政策文件类信息50条,占19.1%;健康教育类信息21条,占8.0%;人员招聘类信息1条,占0.4%;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占1.5%;办事指南及流程5条,占1.9%;便民热线、规划总结等其它类信息2条,占0.7 %。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卫生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10个子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以查阅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3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500人次。

  2.报刊

  创办了《淄川卫生》内部刊物,已编发24期,每期呈送区委、区政府及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参阅,并发放至各医疗卫生单位供广大干部职工、患者及其家属阅读,起到了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卫生、关注卫生、支持卫生的作用。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接受本部门提供的政府信息总数是261,其中电子信息总数是261,纸制信息总数是261。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申请,无处理情况。

  (三)咨询情况

  无咨询情况。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未发生费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费情况。

  (三)减免情况

  无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二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程序;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务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产生实效。

  (二)截止2013年12月31日,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实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推动了医院深化改革和不断发展。

  通过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信息,包括医疗服务、药品价格信息;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专家介绍等。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卫生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卫生信息的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卫生信息服务。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卫生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61

其中:1、机构职能类

   

2、政策法规类

 

54

3、规划计划类

 

2

4、业务工作类

 

205

5、统计数据类

   

6、其他类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本单位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有专栏

九、设置政府信息阅点数

2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4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单位负责人: 孙余升   填表人:董雪   联系方式:5181756         填表日期: 2014 年 1 月 26日

 

淄川区卫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共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卫生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2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卫生系统网站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切实提高电子政务效率,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运行秩序,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对成立全区卫生系统网站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了进一步调整,并制定下发了全区卫生系统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2012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新闻类信息116条,占5.7%;公告、通知类信息154条,占7.6%;政策文件类信息205条,占10.1%;健康教育类信息376条,占18.6%;人员招聘类信息 471条,占23.2%;政策法规类信息149条,占7.3%;办事指南及流程41条,占2.0%,便民热线、规划总结等其它类信息511条占25.2 %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卫生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10个子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以查阅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2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500人次。

2.报刊

创办了《淄川卫生》内部刊物,已编发12期,每期呈送区委、区政府及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参阅,并发放至各医疗卫生单位供广大干部职工、患者及其家属阅读,起到了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卫生、关注卫生、支持卫生的作用。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接受本部门提供的政府信息总数是49,其中电子信息总数是49,纸制信息总数是49。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申请,无处理情况。

(三)咨询情况 

无咨询情况。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未发生费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费情况。

(三)减免情况

无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二是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程序;三是明确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务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产生实效。

(二)截止2012年12月31日,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实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推动了医院深化改革和不断发展。

通过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信息,包括医疗服务、药品价格信息;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专家介绍等。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卫生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卫生信息的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卫生信息服务。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卫生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十、附表 

                  2012年卫生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相关数据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024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116

      2. 政策法规类

205

      3. 规划计划类

511

      4. 业务工作

254

        5. 统计数据

262

      6. 其他

676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本单位网站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有专栏   无专栏  无网站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1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0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2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0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单位负责人:孙余升      填表人:陈凯   联系方式:5181756      填表日期: 2013年 1月22日

淄川区卫生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卫生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1年,调整区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由一名副局长任副组长,亲自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淄川卫生网、出版内部刊物《淄川卫生》,在24个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充分利用市卫生网、《淄川工作》、淄川电台电视台等进行信息公示。同时,我局认真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卫生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9.09%;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工作类206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卫生局”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10个子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以查阅本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可以向本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1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500人次。

2.公共查阅点

设置公共查阅点25个,接受查阅人数近60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申请,无处理情况。

(三)咨询情况

无咨询情况。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未发生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费情况。

(四)减免情况

全部减免。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卫生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卫生信息的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卫生信息服务。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卫生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附表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川区卫生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08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1

      2. 政策法规类

0

      3. 规划计划类

1

      4. 业务工作

206

      5. 统计数据

0

      6. 其他

0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25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0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单位负责人:孙余升     填表人:张先明     联系方式:5181756   填表日期: 201235

 

淄川区卫生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1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2010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淄川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机构编制信息公开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部门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32条; 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在淄川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zcws.gov.cn。在各级媒体和市卫生局网站公开工作动态,全年公开280多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以来我局没有接收到群众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未因政务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工作信息随时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同区政府的要求相比,我局公开内容还需要补充和及时更新。
  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有待于进一步全面。
  2011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府、区信息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局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011年3月31日

淄川区卫生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4

 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2009年,我局制定完善了《淄川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机构编制信息公开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2009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职能类信息1条;领导班子类信息1条;内部科室类信息6条;办事指南类信息6条; 服务承诺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4条。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在淄川区政务公开网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接收到主动申请的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因政务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所有收费项目均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文件,并依据各级政府文件及时进行调整。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同区政府的要求相比,我局公开内容还需要补充和及时更新。
  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有待于进一步全面。
  2010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府、区信息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局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淄川区卫生局
                                                                           2009年3月20日

淄川区卫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0

  200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2008年,我局制定完善了《淄川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机构编制信息公开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2008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职能类信息1条;领导班子类信息1条;内部科室类信息1条;办事指南类信息6条; 服务承诺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2条。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在淄川区政务公开网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接收到主动申请的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因政务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所有收费项目均依据法律法规或政府文件,并依据各级政府文件及时进行调整。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同区政府的要求相比,我局公开内容还需要补充和及时更新。
  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有待于进一步全面。
  2009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府、区信息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局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淄川区卫生局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