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川区卫生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1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1-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局

淄川区卫生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31
  • 字号:
  • |
  • 打印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2010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淄川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淄川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机构编制信息公开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门人员承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部门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32条; 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发布政府信息:在淄川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zcws.gov.cn。在各级媒体和市卫生局网站公开工作动态,全年公开280多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以来我局没有接收到群众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也未因政务信息公开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工作信息随时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㈠同区政府的要求相比,我局公开内容还需要补充和及时更新。
  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有待于进一步全面。
  2011年,我局将按照区政府、区信息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局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