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MB2859521Q/2024-542636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淄博市淄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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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号;邮箱:255100;电话:0533-5180077;电子邮箱:zcwjjxx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2323号)要求,以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优质规范为主要目标,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淄川区卫生健康局共公开发布信息1172条,其中政策文件18条,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进展情况10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42条,医疗服务类信息124条,人员招聘公示32条,下属医疗机构累计发布更新信息800余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监督检查信息专栏和医疗卫生等栏目建设。以“聚焦群众需求、主动依法公开”为原则,定期在区政府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政务服务信息、预决算信息、办事指南等,指导局直属单位完成预决算信息公开。依托门户网站“医疗卫生”栏目公开医疗资源概况、床位数、大型医疗设备资源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发布工作,各医疗机构创新院务公开形式,以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宣传海报及单张等多位一体的宣传模式,加强对就医流程、医疗服务、医疗收费和健康宣教等信息公开与宣传。

4.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淄川卫生健康”公众号每周发布工作动态。截至目前,关注人数11110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187条

5.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一级要点和二级要点合计30余项工作任务到具体科室,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加强网络和新媒体管理舆情监控,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在政策解读质量上还需提高,部分政策解读能够从多个角度开展;二是下属单位对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发布工作不够积极。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层次与深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提升基础信息公开质量。全面公开本机关的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基础性的政府信息,提升政策文件公开的透明度。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评估要求,尽量多运用宣传推广会、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公开。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发布、基层政务公开等工作,继续拓宽公开形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畅通与群众沟通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要求,重点围绕卫生健康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共公开人大建议办理情况8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14件,均按时完成答复。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