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信访局

淄川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信访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承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有关机关批转的信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淄川区信访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xfj/

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淄川区信访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41号,淄川区信访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信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41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73727

传  真:0533-5173737

电子邮箱:zc_qwqgbadmin@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4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73727;电子邮箱:zc_qwqgbadmi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信访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高政务公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使信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向社会公布淄川区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淄川区信访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公示公告、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36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区信访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根据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4.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各政务新媒体关注人数854人,全年发布图文资料17条。

5.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责任分工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落实到人。年初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共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通过抓落实、强规范、补短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和业务系统平台仅停留在数据共享层面,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在进行政策解读时,文字解读居多,图文解读和视频解读等形式较少。

2023年的改进情况:

一是抓机制体制。细化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直接明确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直接明确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自上而下逐个层级建立起落实体系。二是抓内容建设。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抓创新实践。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政务公开考核为导向,2023年重点抓好网站信息公开模块管理、公示公告、业务培训、政策解读、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等重点工作,有效提升了信访部门政务公开建设水平。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信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41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73727;邮箱:zc_qwqgbadmi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川区信访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信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11日至20221231日,淄川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以来,明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主抓、办公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同安排、同部署,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区信访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科室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创新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以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淄川信访微信公众号,将信访工作向全社会公开,切实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信访局高度重视工作培训,为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信访业务和日常学习,制定培训方案,建立政务公开培训长效机制。同时在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为公众提供建言献策、沟通交流、咨询投诉、监督批评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淄川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工作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科室提供政务公开信息的积极主动性不高;二是政务公开涉及方面不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要求,抓好机关干部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提高科室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及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督查督办机制,力争政务公开工作再上一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度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线上线下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最大限度地借助各类载体推行政务公开。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川区信访局

                   2023117

淄博市淄川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2021年,淄川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规定和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信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向社会公布淄川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11日至20211231日,淄川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28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区信访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根据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由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发布。积极参加区里召开的政务公开培训会,结合单位自身情况定期召开部门政务公开培训会,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同时淄川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为公众提供建言献策、沟通交流、咨询投诉、监督批评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淄川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信息公布、强化平台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步,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部分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重点作了以下改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经常性组织讨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不断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网站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好部门栏目内容的信息公示。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信访局

                   2022115

淄川区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均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予以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21年1月26日

 

淄川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项。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未建设公开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区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中心,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由我局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7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20年1月19日

 

淄川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信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局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未建设公开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区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中心,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由我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19年3月17日

 

淄川区信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1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事项12条,未单独建设公开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区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中心,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由我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18年3月7日

 

 

淄川区信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6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未建设公开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区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中心,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由我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17年3月6日

淄川区信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4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未建设公开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区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中心,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由我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16年1月29日

淄川区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0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发[2015]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未建设公开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区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中心,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由我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15年1月26日

淄川区信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06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发[2014]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淄川区信访局(区委群工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 概述
  2013年,我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二、组织领导和加强学习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部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部开通了淄川区网上信访受理平台,组织召开了镇办工作人员的培训班,为群众发放了网上信访宣传材料,拓宽了群众信访的便捷渠道,节省了信访成本。我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信访条例》、《山东省处理群众来访规程(试行)》、《山东省处理群众来信工作规程(试行)》、《山东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规程(试行)》、信访局职责、网上投诉指南和信访人须知等信息在网上信访受理平台上进行公开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部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部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部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部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2014年2月26日

淄川区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3

2012年淄川区信访局(淄川区委群众工作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入、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编制要求和工作部署,淄川区信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及时、规范公开本局门政府信息,各项任务均按质按量完成,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信息服务

认真抓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责”、“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等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同时,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按内容要求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总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收费等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本单位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信访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制度不完善。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规范和标准。三是培训的力度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多形式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改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与工作,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淄川区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2011年淄川区信访局(淄川区委群众工作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入、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编制要求和工作部署,淄川区委群众工作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各项任务均按质按量完成,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信息服务

认真抓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责”、“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等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同时,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按内容要求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总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收费等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本单位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群工部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我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规范和标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制度不完善。三是培训的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改进有关方面工作:
  (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多形式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改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与工作,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淄川区信访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7-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川区信访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般阳路35号 ;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73727 ;传真:0533-5173727)。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川区信访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机关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按照《条例》及上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组织有关科室,对要求的公开的政府文件进行归类整理,安排专人录入。在工作中,通过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形式,严格公开程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自信息公开工作实施以来,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2 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淄川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zichuan.gov.cn
  2.宣传栏、明白纸。淄川区信访局接访科,淄川区信访局宣传栏。 
  (三)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机构职能信息方面:主要公开了信访局的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职能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方面:主要公开了《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工作“三项规程”》、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得发生的行为、信访工作流程等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公开了区领导公开接访日期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  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信息公开工作刚刚起步,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主要是对群众信访方式和信访工作流程方面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加强宣传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研讨活动,认真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计划,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务公开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创新公开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4、完善监督体制。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监督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2011年3月31日
                                       

淄川区信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0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区信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1、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没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2、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情况,包括职务、分管工作及办公电话等。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收费项目。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此类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未将国家颁布的《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公开

6、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将对《信访条例》等法规进行公开。


淄川区信访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8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区信访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局领导班子情况,包括职务、分管工作及办公电话等。

2、行政机关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没有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收费项目。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此类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将国家颁布的《信访条例》等有关法规进行公开,今年我局将对《信访条例》等法规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