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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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584510097Y/2020-502373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信访局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项。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我局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未建设公开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区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中心,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由我局进行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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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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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7 |
1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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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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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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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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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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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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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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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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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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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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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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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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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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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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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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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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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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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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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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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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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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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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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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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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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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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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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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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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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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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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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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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