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信访局
标题: 淄川区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584510097Y/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3-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信访局

淄川区信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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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发[2015]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4年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4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密结合信访工作的实际,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负责地抓好落实。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认真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深刻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事项。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未建设公开平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有下属事业单位淄川区信访稳定工作研究中心,本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统一由我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继续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三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说明的事项。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