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信访局
标题: 淄川区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584510097Y/2012-501658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2-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信访局

淄川区信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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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淄川区信访局(淄川区委群众工作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不断深入、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编制要求和工作部署,淄川区委群众工作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各项任务均按质按量完成,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信息服务

认真抓好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部门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机构职责”、“领导介绍”、“机构设置”、“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应急管理”等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同时,按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按内容要求及时公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总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收费等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本单位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群工部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我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规范和标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制度不完善。三是培训的力度不够。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改进有关方面工作:
  (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宣传,多形式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修改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公开。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发布与工作,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覆盖面,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