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西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河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西政发〔2024年〕20号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将《西河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各生产经营单  位、各专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西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西河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依法治理、统筹兼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和深化四个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更加强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意愿显著增强,安全发展理念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全面推行“一件事”由牵头部门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全链条工作落实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2024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安全风险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实现风险防控手段、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参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主要负责人提升安全管理能力。2024年,重点开展非煤矿山、工贸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卫生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工贸行业涉氨制冷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工贸行业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落地行动

2.利用各类学习平台,通过普法竞赛、在线学习测试、典型经验推广等形式,引导企业主动学习贯彻,确保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指导督促企业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并纳入企业“晨会”必学内容,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

各专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分行业领域建立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企业建立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事项清单。坚持凡监管必宣讲、凡执法必宣讲,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必查内容,加大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采取现场询问、现场测试等形式,核查真实情况。不断深化标准建设成果运用,制修订有关制度文件时,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重要内容,推进判定标准与制度体系建设深度融合、落地落实。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3.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4.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查处的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建立各专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

5.积极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积极参与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录入,督导企业实现自查上报、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6.深化高危企业规范化建设。突出抓好高危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高危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常态化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重大风险可控在控。

7.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健全完善事故调查追责问责体系。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从严倒查追究事故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按规定启动刑事调查。通过对事故企业的严肃行政处罚和严厉刑事追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2024年底前,建立事故调查调度通报制度,强化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监督,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事故调查程序期限,提高事故调查质量效率,提升调查人员素质能力。2025年底前,对事故调查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体系。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8.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2024年底前,完成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接入运行,10人以上涉粉企业全部接入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应用全省工贸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危化品、非煤矿山、重点工贸行业全量纳入电力监测预警系统监测范围。

9.强化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工作,严格按照设备目录和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非煤矿山、工贸、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

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专项行动,提升非煤矿山、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

10.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4年6月底前对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4年底前,油气存储企业全面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投用,全面启动建设工程消防涉及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项目处置;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1.突出“三类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推动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三类人员”安全素质。

严格特种作业考核管理。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2026年底前,积极推广应用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和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严查教育培训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

12.提升全员安全培训质量。持续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专项行动,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学习重要制度文件,每年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组织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实施轮岗培训。广泛开展特种作业实操技术比武活动,指导企业加强一线岗位实操培训。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的重点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化品重点企业人员各项培训任务;2024年底前,全面开展其它七类行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完成三年培训任务的60%。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13.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编修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方案,突出电气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重点危险作业,编制专项方案,落实先期处置措施。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其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2024年,企业“四不”演练占比达到40%;2025年,企业“四不”演练占比达到50%;2026年,除综合性的演练外,基本实现“四不”演练常态化。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14.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全省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设计,完善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

15.积极推动引导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各行业大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2024年底前,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并有效运行。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管理体系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6.严格治理执法“宽松软虚”问题。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标准,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大力提升执法效能。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严格行政裁量权基准,分批开展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2026年底前,具备非现场执法能力。

17.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综合统筹各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2024年底前,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创建。落实《关于推进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动态管理机制组织开展队伍能力考评,强化队伍运行管理。聚焦危化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及高危企业较多的重点区域,加大地震地质、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队伍培育力度,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18.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发挥专家作用,为安全生产执法等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2024年底前,积极参与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2025年底前,建立执法骨干网络,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关键设备设施、重要作业环节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2026年底前,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9.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2024年底前,做好《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2025年底前,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内部奖励制度。2026年底前,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工作体系。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0.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全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组织开展“四种心态”专项教育行动。着眼提升全员防范意识、敬畏意识和专业能力,坚决杜绝“无知无畏”、“赌博撞运”、“事不关已”、“敷衍应付”安全心态,教育引导企业员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着眼强化系统观念和整体意识,加强全社会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借鉴优秀传统文化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蕴含的以人为本、依法治理等理念做法,大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21.积极推荐有关单位争创“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深入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

(九)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四项整治”

22.持续深化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从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推广使用省级电焊作业智能监管平台,2024年底前在全镇范围推广应用,数据推送至各专业安委会,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赋能精准执法。2025年底前,相关数据及时接入国家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2026年,依托电焊作业智能监管平台,充分发挥监管效能,构建形成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机制。

23.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聚焦教育培训、警示标识、作业审批、个人防护四个重点环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有效提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能力。全面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分行业领域建立监管台账,严防失控漏管。夯实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和专家指导服务,探索挂牌上锁、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机器人作业等先进技术措施,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连带责任。

24.持续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现场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辨识管控高处作业风险,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处作业事故隐患。加强无人机巡查、视频高点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凡是发现存在临时高处作业的,一律立即到现场核实;凡是发现存在无证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落实“一案双罚”。

25.持续深化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聚焦企业外包施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聚焦发包、承包单位责任落实,聚焦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落实,聚焦发包全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聚焦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聚焦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打击治理,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强化闭环整改,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完善全方位管理机制,严格全过程安全管控,健全企业外包施工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专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各类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专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

全面规范并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工作统筹,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实现上下贯通、一体落实。

(二)强化安全投入。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及时将每年度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特别是“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方面投入情况报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制度落实。要坚持用制度思维发现、解决问题,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要在抓制度执行落实上狠下功夫,聚焦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特别是“晨会”“开工第一课”、警示教育、分类分级监管、危险作业报告、安全总监、安全诊断、驻点监督、交叉执法、有奖举报等创新制度措施,与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贯穿三年行动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社会末梢和最小单元,确保落地见效。要聚焦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创新思路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业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关键点、落脚点,构建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抓落实工作体系,确保一抓到底、见底见效。要建立清单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年度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部实行清单化管理。要建立示范带动机制,综合运用创新试点、现场观摩、通报表扬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典型引领。

(五)强化考核巡查。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事项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治本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被巡查单位,督促抓好整改。

(六)强化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推动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为参保企业提供规范的事故预防服务,协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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