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关于山东焜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11370302MB2854819D/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机构: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山东焜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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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行审农发2023〕27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山东焜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东焜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60万吨/年玉米深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收悉,经审査,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3.8%。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64003.2元。

二、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三、本项目如在水土保持方案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项目水土保持保护管理工作。

五、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