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0094
建议人: 赵赫
主办单位: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答复时间: 2024-05-1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4号提案的答复

 

川行审字〔202412号                 签发人:张宏家

 

赵赫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依据部门职责,现就提案中“让企业办理审批手续更加便捷”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持续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积极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提升服务效能,重点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是实行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改革。对企业开办涉及的注册登记、印章刻制、涉税登记等多个环节进行流程再造,实行“零填写”“阅读确认制”申报,申请人无需填写任何纸质材料,只需阅读确认签字即可完成企业设立。推行市场主体名称网上申报,智能查重比对,自动生成规范名称。

二是打造“集成式”企业服务中心。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企业服务中心,集成19个部门单位78项涉企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常态化开展巡回审批服务课堂、“项目诊疗”政策解读会,推行“批前辅导”和“创业咨询”。推进“事中服务”,由帮办代办服务团队提供“管家式”精准服务,靠前帮助企业填报申请材料,协调联系中介机构。深化“证后延伸”,通过电话回访、全链跟踪,解决堵点、难点问题。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在淄川经济开发区试点建立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结合实际梳理制定“园区事园区办”事项清单206项,充分授权企业服务中心办理。开发布设远程智慧咨询帮办服务端口,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远程办、智慧办、就近办”。配备“一网通办”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345项政务服务事项可自助查询办理。设置园区服务直通车窗口,推行预约“点单式”服务。

四是推行投资项目全链条定制式审批服务。制定投资项目全链条定制式审批服务实施办法,明确区自然资源、规划、行政审批、住建分别牵头土地供应、工程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公布定制式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11名首席服务专员、47名专业服务专员全程跟踪指导,助力全流程筹建报批。

五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我要开工”一类事集成办,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等19个事项合并审批,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实行“桩基先行”,将桩基工程与主体工程分开处理,桩基工程在“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就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助力项目早开工、快开工。实施“租赁土地项目开工一件事”,研究制定《淄川区租赁土地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实施办法(试行)》,从政策层面破解投资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无法办理建设手续的难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力“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实施政务增值服务改革,为优化我区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贡献更多审批力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13日  

关于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建议让企业办理审批手续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