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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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4819D/2026-559310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8-0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申请人提交材料变更医疗机构地址一处。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淄川区洪山镇西省村卫生室;
拟变更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西省村华宏巷8号;
公示期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 10日,公示期间若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可向我局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533-5289835。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