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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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4819D/2025-551608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申请注销的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贾村社区人和小区卫生室进行注销公示。注销后不得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医疗机构注销名单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注销时间 |
1 |
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贾村社区人和小区卫生室 |
PDY61928-537030212D6001 |
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贾村社区 |
张朋 |
丁乃平 |
2025.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