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提出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负责受理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xzspfwj/

2、“淄川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ichuanquzhengfu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策法规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9005

传  真:0533-5289005

电子邮箱:zcxzspfwjbg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文峰路兴学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9005;电子邮箱:zcxzspfw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上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620条。其中发布部门文件、政策解读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0条,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公示129条,社会事务、交通城管、农业事务等行政许可公示54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增长300%,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较好保障了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

4.平台建设方面。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推介宣传作用,截至目前,各政务新媒体关注人数5741人,全年发布图文、视频资料621条。

5.监督保障方面。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目标、责任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行政审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01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教育培训不足,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举办培训会议,针对各审批科室实际工作特点及公开申请特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完善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及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科室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政策法规科负责协调,各科室负责抓好日常工作落实,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人大代表关于“推进钙基绿色新材料(物流)产业园西河园区建设”的建议1条,收到政协委员“关于我区发展夜间经济,激发城市活力”的提案、“关于在‘双减’背景下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提案、“关于治理教培市场促进‘双减’政策落地”的提案3件,按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并依规进行相关内容的公开。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通过政务大厅政务公开栏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发布政务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及接受率。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的内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9005邮箱:zc_qzwfwzxadmi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98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14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8条,行政执法结果公示25条,行政许可公示126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对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规定,建立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由政策法规科负责单位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科参谋助手作用,所有对外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需经政策法规科审核并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对外答复,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准确、严谨。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淄川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公开录入,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受众面。

(五)强化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重点人员培训。抓住信息公开关键少数,有重点的对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等涉及信息公开、涉诉任务较重的科室负责人及重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程序、文书制作、法条学习等全方位、多维度培训,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的同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大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009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等等,在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改进措施: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所涉任务清单,迅速对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工,形成责任分工表,及时、准确公开影响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服务专区,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推动行政审批决策更加公开透明,政务服务更加优化暖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收到政协委员“为新注册小微企业提供注册地址助力创业就业”提案1件,按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宣传阵地,通过在咨询台和各业务窗口摆放宣传手册、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短片及标语等方式,加强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通过“淄川政务服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政务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及接受率。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116

淄博市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型政府的重要内容,立足全局和长远,制定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务实的工作作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比例、行政办公效率和服务能力,提升政府公信力。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策文件类6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7条;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类5条;社会信用体系类52条;行政执法公示类16条;优化服务类10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条;重大建设项目类16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4条;食品药品安全类5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收到自然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3件,均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时限内予以了答复,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产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科室、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投稿、归档等工作。严格要求,信息审核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4平台建设情况。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紧跟法律法规修改、简政放权等形势,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府网站的影响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5、监督保障情况。完善制度,强化考核,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强化考核监督,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和发布的主动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9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知晓程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内容不多。我局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协调,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合理分类,加强平台建设,通过电子信息手段,强化公开信息的监管等有效方式,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所涉任务清单,及时、准确公开影响企业和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服务专区,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关切,以市民最为关心关注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实效。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淄川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收到政协委员关于鼓励我区企业转型升级政策支持提案1件,按法定程序给予了圆满答复并公开。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117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本机关依法执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策文件类10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5条;建议提案类2条;财政信息类6条;社会信用体系类196条;行政执法公示类22条;优化服务类11条;优化营商环境类1条;重大建设项目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类10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类20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全年共承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1件,主要涉及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增加淄川交通旅游图。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投稿、归档等工作。严格要求,信息审核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5、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推进完善政策解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丰富传播内容、持续完善服务功能;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

6、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平时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促进我局政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110

258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

-58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

1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166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选派专人作为信息公开人员,负责推进、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二)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27日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0524

205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理解欠深刻、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正如信息公开容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将工作常规化、日常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2020年1月20日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0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现公布2018年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宗旨,以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机关,打造“三最”城市,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结合全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事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流程公开,专人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规范、有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以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级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事项办件信息以及中心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2018年,结合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一窗受理”、打造“三最”城市、“一次办好”改革等工作的开展,按照进一步精简事项、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对系统服务器、LED大屏幕、触摸查询一体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
       2018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政府网站公开其他信息6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同时,印发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800余册向办事者提供取阅。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常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全年无泄密情况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紧抓落实,切实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实际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2019年,将主要围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次办好”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打造“三最”城市,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审批服务核心工作,深入研究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断扩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中心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doc

 

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2017年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宗旨,以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机关,打造“三最”城市,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年初,结合全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事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流程公开,专人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规范、有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中心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7年中心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各级政府法制网站、上级审批服务网站、LED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事项办件信息以及中心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2017年,结合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三证合一”、打造“三最”城市等工作的开展,按照进一步精简事项、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开;对系统服务器、LED大屏幕、触摸查询一体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
  2017年,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政府网站公开其他信息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与行政审批、法制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同时,印发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800余册向办事者提供取阅。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中心无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中心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常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全年无泄密情况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中心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实际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2018年,将主要围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打造“三最”城市,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审批服务核心工作,深入研究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断扩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中心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2016年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宗旨,以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机关,打造“三最”城市,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年初,结合全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事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流程公开,专人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规范、有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中心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6年中心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各级政府法制网站、上级审批服务网站、LED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事项办件信息以及中心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2016年,结合新的审批服务系统开发、全市“一张网”建设、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三证合一”、打造“三最”城市等工作的开展,按照进一步精简事项、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开;新的审批系统、全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在信息公开功能上得到了增强;对系统服务器、LED大屏幕、触摸查询一体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
  2016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382条,其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审批事项信息372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政府网站公开其他信息9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与行政审批、法制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同时,印发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800余册向办事者提供取阅。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中心无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中心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常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全年无泄密情况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中心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实际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2017年,将主要围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打造“三最”城市,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审批服务核心工作,深入研究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断扩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6年中心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宗旨,以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机关,打造“三最”城市,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平台建设,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年初,结合全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事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流程公开,专人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规范、有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中心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5年中心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各级政府法制网站、上级审批服务网站、LED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事项办件信息以及中心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2015年,结合新的审批服务系统开发、全市“一张网”建设、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三证合一”、打造“三最”城市等工作的开展,按照进一步精简事项、简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梳理,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开;新的审批系统、全市网上审批服务系统在信息公开功能上得到了增强;对系统服务器、LED大屏幕、触摸查询一体机等硬件设备进行更新、升级,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

  2015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265条,其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审批事项信息219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规范性文件13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政府网站公开其他信息33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与行政审批、法制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同时,印发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800余册向办事者提供取阅。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中心无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中心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常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全年无泄密情况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中心无下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实际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2016年,将主要围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的落实,打造“三最”城市,提供优质、高效、便民审批服务核心工作,深入研究社会公众实际需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不断扩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5年中心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1月28日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布2014年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宗旨,以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机关,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结合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管理,完善平台建设,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事宜。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流程公开,专人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规范、有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LED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信息,事项办件信息以及中心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2014年,对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版,扩展了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了信息公开针对性,方便群众办事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对网站服务器等硬件设备进行更新,新增大屏幕触摸查询一体机,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与服务水平;结合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开展,对相关51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并通过网站公开,方便企业办事。

  2014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9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1条(主要是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其它类信息40条(主要包括在中心网站“中心动态”、“公告通知”、“政策法规”等栏目以及在市以上各级政府法制网站发布的与行政审批工作、法制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同时,印发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1000余册向办事者提供取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中心无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中心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常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全年无泄密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信息的针对性较以往有了显著提高,但与公众实际需求还是存在一些差距,2015年,将主要围绕做好行政审批服务这一核心工作,深入研究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并不断扩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好为社会公众办理审批事项服务。

 

                           

 

                                      2015年3月30日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13年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至。

  一、概述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宗旨,以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机关,为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服务为目标,结合我区审批工作实际及开展“作风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督查管理,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年初,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室,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事宜。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开流程进行,专人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政息公开工作的合法、规范、有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LED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信息,事项办件信息以及中心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2013年,继续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媒体优势,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一是积极响应我区“项目建设年”活动,在中心网站开设“企业事务干部代办”专栏,公开涉企审批事项办理信息,方便企业办事;二是开发了“行政执法权力公开”网站,将梳理确认的全区5487项各类行政执法职权全部集中公开,进一步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优化,规范了权力行使,推进了依法行政进程。

  2013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559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487条(主要是梳理确认的全区各部门5487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信息),业务工作类63条(在中心网站公开的“企业事务干部代办”事项信息),其它类信息48条(包括在中心网站“中心动态”、“公告通知”等栏目以及在市以上各级政府法制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同时,印发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800余册向办事者提供取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中心无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中心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常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全年无泄密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不够深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4年中心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不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与水平。二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针对性;三是继续办好中心门户网站,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等栏目建设,更好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作用。

 

                          

 

                          二0一四年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5598

其中:1. 机构职能类

5487

      2. 政策法规类

0

      3. 规划计划类

0

      4. 业务工作类

63

      5. 统计数据类

0

      6. 其他类

48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本单位网站是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有专栏      无专栏  无网站

九、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4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4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6

单位负责人: 王鉴    填表人: 耿涛   联系方式: 5289008   填表日期: 2014年 2月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2012年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宗旨,以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机关,为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服务为目标,结合我区审批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督查管理,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业务部室和联系人。二是建章立制,规范流程,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规范公开方式,规范工作流程,使得各部室、窗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三是领导严格把关,责任到位,法制机构对公开信息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并经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了强化管理,依法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LED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信息,事项办件信息以及中心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2012年,中心加大网站建设力度,一是对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查询游览网站信息;二是在中心门户网站增设“村民事务干部代办”专栏,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依法行政”专栏,公开行政复议受理、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信息。

  2012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12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0条,规划计划类1条,统计数据类1条,业务工作类57条(包括在中心网站公开的“村民事务干部代办”事项信息47条),其它类信息52条(包括在中心网站“中心动态”、“公告通知”等栏目以及在市政府法制网发布的各类信息);同时,印发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3000余册向办事者提供取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中心无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中心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日常管理和机关事务性信息公开得不够及时;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对信息公开内容作进一步细化,实行分类管理,指定人员各负其责,定期检查,及时公开;

  3、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4、继续办好中心门户网站,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等功能模块建设,更好发挥网站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作用。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一年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单位职能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优化服务环境为目标,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设,不断加强对外宣传力度,通过中心网站、媒体等不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政府法制局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中心各项工作更好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中心(法制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网络部负责信息的公布、网站的维护及更新工作,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兼职人员2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万余件,全部为在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许可)、服务事项,接收服务对象咨询66234人次,全年收费4.3亿元,信息公开比例100%,中心通过网站、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等对审批项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表彰奖励等信息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无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中心(法制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今后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2011年中心(法制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已步入健康正规的轨道,随着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要求,我们在信息公开上要不断创新,今后注重做好以下两点:

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不仅仅是在形式上公布,还要注重公布的效果,关注信息公布后在社会上的反应,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目前,网站的互动能力强,如果在信息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就减弱了信息公开的实际作用,因此,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
部门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局 


联系人

 张学传

联系电话

0533-5289005 







       分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35018

 66234

 


比例(%)

 

 

 

 100%

 100%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35018 条为中心受理办件数,统计数据66234条为接收群众咨询数。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35018

 

 

 

 

 


比例(%)

 10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35018

 

 

 

 

 

 


比例(%)

10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35018

 


金额(元)

 1.37亿元

 


备注

 


行 咨
政 询
复 投
议 诉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 人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
人员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1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备注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10年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至。

  一、概述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规范、廉洁”为宗旨,以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机关,为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服务为目标,结合我区审批工作实际及开展“作风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方式,强化督查管理,依法实行公开,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年初,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责任部室,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事宜。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及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开流程进行,专人负责,层层把关,保证了政息公开工作的合法、规范、有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心门户网站、LED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等为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信息,事项办件信息以及中心机构、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2010年,继续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媒体优势,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一是积极响应我区“项目建设年”活动,在中心网站开设“企业事务干部代办”专栏,公开涉企审批事项办理信息,方便企业办事;二是开发了“行政执法权力公开”网站,将梳理确认的全区4587项各类行政执法职权全部集中公开,进一步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优化,规范了权力行使,推进了依法行政进程。

  2010年,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信息466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587条(主要是梳理确认的全区各部门4587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信息),业务工作类25条(在中心网站公开的“企业事务干部代办”事项信息),其它类信息56条(包括在中心网站“中心动态”、“公告通知”等栏目以及在市以上各级政府法制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同时,印发事项办理服务指南 800余册向办事者提供取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中心无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中心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0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经常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全年无泄密情况发生。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不够深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011年中心重点采取以下措施改进不足,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与水平。二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针对性;三是继续办好中心门户网站,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等栏目建设,更好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和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作用。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1

   一年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单位职能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优化服务环境为目标,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设,不断加强对外宣传力度,通过中心网站、媒体等不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政府法制局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使中心各项工作更好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中心(法制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网络部负责信息的公布、网站的维护及更新工作,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兼职人员2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018件,全部为在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许可)、服务事项,接收服务对象咨询66234人次,全年收费1.37亿元,信息公开比例100%,中心通过网站、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等对审批项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表彰奖励等信息全部向社会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1.37亿元,无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中心(法制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今后信息公开工作的打算
          2009年中心(法制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已步入健康正规的轨道,随着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要求,我们在信息公开上要不断创新,今后注重做好以下两点:
          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要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开不仅仅是在形式上公布,还要注重公布的效果,关注信息公布后在社会上的反应,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目前,网站的互动能力强,如果在信息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就减弱了信息公开的实际作用,因此,要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淄川区行政服务中心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3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网络部负责信息的公布、维护及更新工作,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兼职人员1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6653件。全部为在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比例100%,全部在网站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中心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我单位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信息公布了就行。因此,需要进一步组织大家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真正领悟文件实质。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在信息公开时间上有所滞后,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这些因素减弱了公开的实际作用。
         今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维护,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更加方便查询。
          二是提高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