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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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王世宏
主办单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答复时间: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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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关于王世宏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接到区人大转办的意见建议处理单后,淄川医保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提出该意见建议的王世宏代表进行了沟通联系,现就相关医保政策答复如下: 

一、现行医保政策

202211日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民政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淄医保发【20226号文件要求,将政策规定帮扶对象调整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

2022年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5%,年救助限额为2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照70%比例进行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脱贫攻坚过渡期内,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生的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起付线的部分给予50%救助,年度医疗救助限额为2万元。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照70%比例进行再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负责做好相应帮扶对象身份认定和信息共享,确保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享受医疗保障相关帮扶政策。具体身份认定、流程建议咨询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身份认定部门。

二、处理情况

    经沟通了解,王世宏代表反映的“关于加大对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力度的建议”实为淄川区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政策,我工作人员为王世宏代表详细解释了淄博市现行医保报销政策,王世宏代表表示已了解,并对我单位的回复表示满意。如还有相关医保政策想详细了解,也可与淄川医保分局慢特病服务科董霜科长进行联系, 联系方式:5181727

 

2022816

 

题目:关于加大对困难家庭大病救助力度的建议 理由:对于一些困难家庭,往往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造成生活雪上加霜。现有的大病救助政策,2000 元补助杯水车薪,无法从根本解决家庭硬性支出的困难,建议适当关注并调整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关心并解决老百姓面临的生活实际难题,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