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号提案的答复
谭瑞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国家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保局成立以来,一直把破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当作一件重要工作来抓,在反复论证基础上,决定将国家药品集采成果和村卫生室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工作,让老百姓就近、低价买到质量可靠、价格优惠的国家集采药品,淄川医保分局自2021年9月份组织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活动,344家参加活动的村卫生室均按“五统一”模式进行管理。截止目前,全区共销售集采药品400万余盒,为群众节省医药费用3200余万元,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淄川医保分局针对加强“国家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工作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示范点带动活动走深走实。每家镇卫生院选取辖区内2家药品数量多、设置规范、销售数量多、医保政策执行到位的村卫生室着力打造村级示范点,设置标牌标识、集采药品专柜、药品数量达到规定数量、达到规范提升标准,通过组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找差距、促提升,以点带面,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政策培训和宣传引导。组织召开国家集采药品进基层培训会,对集采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培训,同时借助乡医例会进行政策宣传、开展“三走进、三服务”、“走千村、进万户”、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群众对集采政策进行宣传,同时,通过与人社局合作网上平台直播,学习强国平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集采政策宣传,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以督导检查促规范提升。组织人员对参与集采进基层单位开展规范提升督导抽查,对于标准降低的限期整改,对标准达标、药品销量不高的提醒告知,加大督导频次,对降低标准、管理不规范、药品销量不高的重点关注,采取定期检查、警示约谈等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四是以激励促政策落实落地。为奖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的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国家集采药品进基层”工作,2022年度我区共拨付给乡镇卫生院结余留用资金172.9万元,已于2023年2月全额拨付到位,同时乡镇卫生院将村卫生室的奖励资金已发放到位。
下一步淄川医保分局将在保证参与活动单位按照“五统一”模式运营基础上,扩充集采药品配备数量,提质药品集采服务,通过签订协议、考核评优奖励、信用评价等方式,确保进基层活动走深走实;健全完善准入机制。严格协议管理,对活动开展不力,达不到要求的单位责令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断规范巩固提升定点单位的经营行为,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拨付结余留用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紧扣现场考核、数据测算和拨付流程三个重点,及时、准确、全额拨付结余留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提升进基层活动积极性;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重点是针对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疑虑和想法,利用乡医例会,从增加卫生室药物品种,丰富使用种类,结余留用,满足老百姓用药需求等方面做好政策解释,引导村卫生室积极开展工作。同时积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集采药品进基层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2024年5月29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516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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