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憨兜家园综合实训基地’持续运营,构建社会助残长效机制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60149
建议人: 王春华
主办单位: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答复时间: 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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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三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答复

 

王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憨兜家园综合实训基地”持续运营,构建社会助残长效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该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认真组织研究,积极推动落实,切实发挥医疗保障在助残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2〕7号)规定: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代缴。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医保发〔2022〕22号)第二条规定: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重度残疾人(指经残联认定的残疾等级达到1级或2级的残疾人),每年度办理参保代缴手续时,代缴人员名单由区县相关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报同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核定后将代缴费用拨付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我单位已完成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的代缴工作,这些人员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助残医保政策,加强与残联、民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足额享受代缴待遇,助力憨兜家园等社会助残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2026年5月18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联系人:李涛,联系电话:5168765)

关于保障“憨兜家园综合实训基地”持续运营,构建社会助残长效机制的提案 界别:民盟 提案者:王春华 背景及问题分析 一、背景及问题原因 2026年1月14日,在区委区政府的引领指导下,我组织一批爱心企业家,共同捐助善款、物资200万元,用于支持“憨兜家园心智障碍者综合实训基地”的建设。该项目已于2026年1月28日正式破土动工,并计划于2026年4月份全部竣工。 “憨兜家园”作为淄博市首家大龄心智障碍者服务机构,多年来探索出了“洗车”、“花馍”、“陶艺”等“造血式”帮扶路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此次扩建的综合实训基地,旨在为更多像我区这样面临困境的大龄心智障碍青年提供一个学习技能、融入社会的“庇护所”。基地建成后,将实行“食宿全免、公益教学”的模式,切实减轻残障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并让这些孩子们生活的更有尊严。 虽然社会资本解决了基地建设的“最初一公里”,但基地建成后的“最后一公里”——即长期的、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目前仍面临较大压力:一是运营成本压力。基地建成后,涉及学员的食宿、水电暖、康复器材耗材、特教老师薪酬、职业技能导师费用等,每年将产生大额的刚性支出。仅靠前期的捐赠资金和学员微薄的辅助性就业收入,难以维持长期高质量的运营。二是家庭负担沉重。目前我区仍有大量大龄心智障碍者家庭因照顾压力大、经济负担重而陷入困境。如果基地因缺乏资金而无法持续运营,将导致前期的政府及社会投入“打水漂”,更让这些家庭重新陷入绝望。三是缺乏长效保障机制。目前的社会组织运营多依赖“输血”,缺乏政府层面的制度性“供血”机制。为了确保这所由社会爱心凝聚而成的“家园”不因资金链断裂而停摆,亟需政府介入,建立常态化的资金保障渠道。 建议 二、建议 为了确保“憨兜家园”综合实训基地“建得成、办得好、长受益”,实现从“输血”向“造血”与“供血”相结合的转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机制。建议区财政局、区残联、区民政局将“憨兜家园”的运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盘子。人头经费补助: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或养老机构的标准,对基地内接受托养和培训的心智障碍学员,给予每人每年一定额度的运营补贴。项目专项补贴:对基地内成熟的“憨兜洗车”、“憨兜花馍”等辅助性就业项目,给予场地租金减免或设备更新补贴,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运营人员支持:由区人社、般阳街道、社工部统一招录“社会工作者”等形式定岗基地开展运营工作,或将人员纳入政府用工范畴。 (二)设立“淄川区助残扶弱”专项基金。建议由区政府牵头,区慈善总会监管,设立专项子基金。资金来源:采取“财政每年定额注入+社会爱心企业定向捐赠+基金增值”的模式。使用范围:专门用于支付基地内特困残障学员的食宿费、医疗康复费及意外保险费,确保“免费食宿”的承诺能够长期兑现。 (三)深化“公益创投”与税收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建议税务部门落实更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更多企业通过冠名赞助、认领“爱心工坊”(如认领一个洗车工位、一个烘焙岗位)等方式参与基地运营。推广“合伙人”模式:借鉴“般阳合伙人”经验,鼓励辖区内的爱心企业与基地建立长期结对帮扶关系,提供实习岗位和原料支持,形成“企业+基地+残障者”的产业链闭环。 (四)完善“保险托底”制度。建议推动将大龄心智障碍者在基地期间的意外伤害险、医疗险纳入政府补贴险种,降低运营风险,解决家长和运营方的后顾之忧。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处理意见:由区残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医保分局、般阳路街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