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明白纸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626165/2023-53529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5-2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淄川分局 |
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2.线下办理
新生儿参保服务指南
01
新生儿为什么要及时参保?
02
新生儿参保后享受的政策待遇
(一)住院医疗待遇
1.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2.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后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3.医院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二)门诊医疗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门诊统筹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