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标题: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2MB2896031K/2021-512473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

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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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促进发展和群众满意为根本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增强我中心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设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中心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程,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中心制定下发《淄川区住房保障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并与办公室对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持续有效。2020年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

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中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在线调查和意见征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组织相关科室参加阳光问政,加大与群众的互动,同时通过党员活动进社区等方式对我中心现有的一些政策开展现场宣讲,解疑释惑,增进社会认同感,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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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侧重住房保障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部分栏目更新滞后;二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相关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的宣传、学习、贯彻,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加深对政策理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自觉性、持续性和创造性。二是扩大公开范围,认真梳理调整公开目录,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挖掘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三是拓宽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多样性,通过文字、数据、图表、多媒体等创新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用易于公众理解的方式丰富网站内容,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