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索引号: 113703027445366172/2023-53350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定职责、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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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533-2705760

传真电话:0533-2513199

邮政编码:255100

电子信箱:zcq-zhxzzf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负责人:张磊

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533-2705760                            时间: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来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号        邮编:255100

来访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号        时间: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负责落实。研究提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推进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

2.负责落实上级编制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排水、户外广告、景观亮化等专项规划、管理规范、行业标准,负责行业管理。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城市管理领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管理规范、行业标准,负责行业管理。

3.负责对镇(街道、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组织、调度、指挥全区重大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活动。组织查处全区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复杂的、上级交办的违法违规案件。牵头推进镇(街道、开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4.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或按上级要求拟订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考评细则、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奖惩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5.负责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户外广告设施、门店牌匾、公共设施、建()筑物、景观亮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公共场所的临时棚亭、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影响城市容貌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容貌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指导、监督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及空间资源运营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城市道路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审批工作。协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指导、监督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建工作。

6.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及改造提升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管理的城市公园、大型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7.负责全区市政设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政设施的精细化养护维修、改()建工作。指导、监督城市排水、城市防汛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城市道路照明工作。

8.负责全区智慧城管建设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智慧化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并推动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智慧化升级扩容工作。拟订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标准和考评办法。负责城市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

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0.负责落实上级编制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计划,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进、交流工作。

11.编制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资金计划,并依法管理和使用。

12.依法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2)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3)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4)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完成划拨或出让的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的,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5)建成区内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对涉嫌无照占道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对在城市、镇建成区主次干道两侧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7)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非机动车侵占城市人行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8)食品药品监管方面食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对餐厨废弃物违法清运、乱倒乱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9)建成区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设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0)建设工程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1)农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2)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3)粮食流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4)畜牧兽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5)煤炭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6)农业机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7)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3.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队伍的监督检查。推行城市管理评议考核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

14.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党建、人才、统计等工作。

15.负责本部门和所管理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6.负责拟定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拟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公用设施设备交付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与统计工作。负责拟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承接查验活动,负责编制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姓名:张磊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办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主持区城管委办公室全面工作;主持区大整治大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分管财务科(统计科)

简介:男,汉族,1972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名:徐建军

职务:党组成员、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全面负责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协助张磊同志抓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园林绿化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与管理;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简介:男,汉族,1970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名:张 

职务:党组成员、一级主办

分工:协助张磊同志处理局日常工作。协调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方面工作,分管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抓好综合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党风廉政、智慧城管、法治城管、信访投诉维稳、重点案件办理及法制工作,牵头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协管员的管理培训教育,负责招商引资和对上争取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事项。分管执法科、指挥调度科(信访投诉科)、政策法规科及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城市管理服务科。

简介:男,汉族,1976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名:李丰云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分工: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宣传、信息、调研、老干部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女工、精神文明建设及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事项。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宣传科)。

简介:女,汉族,1973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名:王文硕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分工:协助张磊同志抓好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大整治大提升工作;协助张磊同志抓好区城管办日常工作;负责区整治办日常工作;负责牵头局承担的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及城市管理效能评价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事项。分管城管办、整治办、督办科。

简介:男,汉族,1973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姓名:贾希东

职务:党组成员

分工:负责安全生产、项目筹划、城管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规划管理工作;负责“飞线”治理工作。协调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方面工作,分管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精细化管理、全民城管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汛、乡村振兴、路长制工作;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事项。分管安全科(政务服务科)、市政环卫科、物业管理科及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科、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服务科。

简介:男,汉族,1972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人:孙振兴

电话:0533-2705760

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集体活动组织、公文审核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督查、重大行政决策、安全保卫、办公用房、计算机网络管理、值班、对外联络、接待、扶贫、机关事务、车辆调度、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应急预案修订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装备的配置和更新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装备配置和更新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挂宣传科牌子)

负责人:王维尊

电话:0533-2705767

职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管理单位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干部教育、人才、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局属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群众,整合社会力量,推动城市管理共治、共享。组织、指导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新闻宣传、信息报道、调查研究、理论创新工作。协调办理新闻媒体曝光的城市管理事项,整理、分析相关舆情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财务科

负责人:王霞

电话:0533-2705762

职责: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区级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资金计划编制、预决算编制、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和罚没票据管理,负责罚没财物的管理和拍卖工作。负责职工保险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孙宁

电话:0533-2708970

职责:参与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协调法治城管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参与评估、清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普法宣传、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牵头推进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发区)法治城管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负责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管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综合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处理。承办纪委、监察委有关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勤、队容风纪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执纪监督员的管理工作。

(五)督办科

负责人:刘辰

电话:15715333113

职责:承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发展规划、市容管理专项规划、年度目标和管理规范、城市容貌标准,或按上级要求编制全区相关规划、目标、规范、标准,指导、监督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考评、民意调查、社会评议工作,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奖惩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规划、抓好跟踪落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牵头局承担的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督办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发现的问题。督办领导批转、市民投诉等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负责市、区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

(六)执法科

负责人:任卫峰

电话:0533-2708701

职责:指导、协调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执法检查。组织查处全区有重大影响的、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管理区域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七)指挥调度科(挂信访投诉科牌子)

负责人:殷延茂

电话:13964381039

职责:负责落实上级编制的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专项规划、工作制度、管理标准和考评办法,或按上级要求编制全区相关规划、制度、标准、办法。指导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并推动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智慧化升级扩容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信息采集、派遣、核查等工作,对派遣任务办理工作进行考评。负责信访维稳工作,受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调处理并回复办理结果。监督城市管理信息第三方采集工作。

(八)市政环卫科(挂渣土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宋薇

电话:0533-2705765

职责:贯彻执行市政、环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市政、环卫、城市排水行业管理工作。落实上级制定的市政、环卫专项规划、年度目标和管理规范、行业标准,或按上级要求制定全区相关规划、目标、规范、标准。指导、监督市政、环卫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指导、监督、考核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理工作。

(九)园林管理科

负责人:常飞

电话:0533-2705992

职责:贯彻执行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落实上级制定的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年度目标和管理规范、行业标准,或按上级要求制定全区相关规划、目标、规范、标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

(十)安全科(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负责人:房信运

电话:0533-2708700

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市政、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科技发展计划,落实上级交办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交流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受理、督办、行政审批决定送达、行政许可证颁发及行政审批事项公示、数据汇总、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及空间资源运营工作,依据委托承担管理范围内户外广告空间资源运营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或按上级要求制定全区相关规范。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活动。指导城区主次道路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局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

名称:淄川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七里社区段

联系电话:0533-5281145

负责人:徐建军

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政策、指令性工作;拟订园林绿化相关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化有关项目的设计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城市绿化改造提升工作。

(三)负责城市公共区域绿化和行道树的养护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广场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的养护工作;负责所辖绿地内游乐设施的保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和植绿爱绿护绿志愿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城区单位庭院、小区等社会绿化服务工作。

(五)负责对城区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建立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确定管理养护技术规范;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六)负责园林绿化科普宣传、植物保护、苗木繁育、园林科研和绿化新品种新工艺的研究工作。

(七)负责落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落实“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名称: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91

联系电话:0533-5281185

负责人:王吉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市政、环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市政环卫设施维修维护服务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管辖内市政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城市道路照明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区公共市政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淄川城区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监管和安全度汛的服务保障工作,为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提供服务保障。

(四)承担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道路保洁工作;承担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洒水降尘、机械洗扫工作。

(五)承担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置工作。承担全区生活垃圾的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六)承担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和管辖区域内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有关河道两侧道路、驳岸、水面保洁工作。承担全区村居旱厕厕改后续管护服务工作。

(八)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名称:淄川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512

联系电话:0533-2705760

主要职责:

(一)区数字化城管中心贯彻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承担组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

(二)承担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处理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工作,掌握数字化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实施对本区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和全过程的即时视频监控。

(三)承担推动本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办理;承担各类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工作,协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参与拟订城市管理考核评价的办法和相关标准、制度,配合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评价和高效运行机制。

(五)协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城市管理状况及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六)承担对信息采集工作的日常考核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服务,参与拟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制度并落实执行。规范物业用房的交付和使用。承担物业服务行业发展与统计工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及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区物业服务工作。承担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保障服务工作。

(八)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服务保障,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