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索引号: 113703027445366172/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3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高考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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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2023年6月1日至6月17日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禁噪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校区及居民楼周边)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每日20时至次日7时)。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在6月7日至6月10日高考考试期间和6月14日至6月17日中考考试期间,各考点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等其他一切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紧急抢险工程除外)。

五、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