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对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张元锋、徐涛、张福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将军路东延洪山段城区市政设施纳入淄川主城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区政府城市道路管理分工职责,城区向东延伸至将军路马家路口由我中心负责,再向东将军路至崇正水泥厂道路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一直是由洪山镇管理。按照程序,对将军路与至淄矿路交叉路口至崇正水泥道路实施提升,并纳入淄川主城区统一管理,需区政府批准,目前我单位未收到区政府的对该道路提升改造、纳入主城区统一管理的批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区建设“东部新城”战略,积极向区建议,待区批准后,纳入主城区管理。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020年9月5日
(联系单位: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友兵,联系电话:18560715519)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