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对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刘廷钊、陈宗国、许立军、孙兆勇、马用强、张威、刘红苹、吕金枝、仇道伦、李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湖南路罗村镇段路灯进行提升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城市道路管理分工职责,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月12日,收到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督查办理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业科室于5月18日进行了实地调研。省道湖南路路灯使用太阳能,太阳能板上尘土较多,造成阳光接收性差,电能不足影响了照明效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上对太阳能板进行除尘,提高照明效果。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友兵,联系电话:18560715519)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