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路罗村镇段路灯进行提升的议案”的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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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刘廷钊 陈宗国 许立军 孙兆勇 马用强 张 威 刘红苹 吕金枝 仇道伦 李亭
主办单位: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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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对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刘廷钊、陈宗国、许立军、孙兆勇、马用强、张威、刘红苹、吕金枝、仇道伦、李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湖南路罗村镇段路灯进行提升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城市道路管理分工职责,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月12日,收到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督查办理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业科室于5月18日进行了实地调研。省道湖南路路灯使用太阳能,太阳能板上尘土较多,造成阳光接收性差,电能不足影响了照明效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上对太阳能板进行除尘,提高照明效果。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友兵,联系电话:18560715519)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理 由:湖南路罗村镇段全线总长7.6公里,沿线涉及16个村、3万余名群众。该路段,夜间货车通行量大,原有太阳能路灯超期运行,全路段夜间昏暗,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该路段夜间平均每年发生交通事故30起以上,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建议对湖南路罗村镇段安装路灯,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方便。 办 法:申请结合湖南路大中修工程,实施湖南路罗村镇段路灯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