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S102双杨镇段路灯进行安装的议案”的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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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孙兆云 高名生 宋锡峰 巩乃滨 刘昌良 田克勤 王聪 高丽君 李敏 王铎
主办单位: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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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对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孙兆云、高名生、宋锡峰、巩乃滨、刘昌良、田克勤、王聪、高丽君、李敏、王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S102双杨镇段路灯进行安装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城市道路管理分工职责,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月12日,收到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督查办理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业科室于5月18日进行了实地调研。S102双杨镇段的路灯安装,我们将积极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友兵,联系电话:18560715519)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理 由:S102双杨段全线总长10.17公里,沿线涉及八个村,两万余名群众,该路段夜间货车通行量大,全路段夜间昏暗,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该路段夜间平均每年发生交通事故40起以上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建议对s 102双杨段安装路灯,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