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对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孙兆云、高名生、宋锡峰、巩乃滨、刘昌良、田克勤、王聪、高丽君、李敏、王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S102双杨镇段路灯进行安装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城市道路管理分工职责,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5月12日,收到区政府领导批示件督查办理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业科室于5月18日进行了实地调研。S102双杨镇段的路灯安装,我们将积极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020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友兵,联系电话:18560715519)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