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对区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孙兆云、刘昌良、王聪、高丽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S102省道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城市道路管理分工职责,我中心主要负责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在S102省道两侧安装路灯也是广大居民的共同期盼,收到承办件后,为尽早实现S102省道两侧安装路灯,5月6日,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相关科室与公路、双杨镇进行了对接,并进行了实地查看,形成意见和建议,待区批准后,我中心将立即组织实施。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