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里河流域环境治理”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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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贾杰、董士冰、于滨等代表
主办单位: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2-08-0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川综执字〔202253号              签发人:张磊

 

对区人大第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贾杰董士冰于滨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五里河流域环境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办理关于违规占河道和垃圾倾倒问题,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意见的通知》规定,(建成区内)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泄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由区水利局负责建成区河道范围内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监管,发现违法建设需要进行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的,固定违法证据、提供鉴定材料、认定意见、处罚意见,移交并配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区水利局进行正式移交后,我局将依法处理相关案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2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峰

五里河位于淄川城区北部,是淄川城区北部的唯一水系。随着近年来城区北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五里河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河道周边的土地开发和占用,严重侵扰了五里河的生态环境。八十年代开始,五里河下游为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填埋场,后期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城区的建筑垃圾都到五里河沿岸倾倒填埋,小李水库、五里河水库及下游河道成为了城区垃圾倾倒的垃圾场。周边部分居民也填库盖房、占河造地盖房,致使库容骤减,河道变窄。如遇洪水,因库容减小河道变窄致使蓄洪行洪能力下降,极易导致洪水险情,下游沿岸因是用垃圾填埋造地,土质疏松,存在河岸塌陷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五里河流域必须尽快治理,还居民一个水清天蓝的良好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