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存溦、孙攀、邱立虎、赵长凯、王金霞、高海娟、沈峻、孙启霞、李哲、孙丰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将军路街道辖区内相关道路基础设施移交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区园林绿化和公园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养护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议案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议案中涉及的“四条道路”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目前“四条道路”未列入区园林公园中心绿化养护管理范围,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为属地管理。此后对未列入区园林公园中心管辖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区园林公园中心积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在乔灌木养护、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绿篱整形修剪等绿化养护方面,对相关乡镇提供了技术指导服务。
下一步,区园林公园中心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职责与分工,对于管辖范围内的绿地,将进一步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加大管理力度,做好精细化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对属于镇办管理养护的绿地,将继续发挥技术优势,全力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根据职能,市政环卫中心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目前,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建成区56条主要道路的管护工作。市场化改革后,原负责的市政设施委托北控金泽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养护维修,养护维修费用由区财政按合同支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山川路南路段(山川路、文峰路交叉路口至北石谷、南石谷村界)、文峰路西路段(文峰路、查王村兴学街丁字路口至滨河路)、文峰路东路段(文峰路、淄城东路丁字路口至龙泉界),滨河路北路段(文峰路、滨河路丁字路口至将军路),孝水路南段(孝水路、松龄西路交叉路口至将军路)、沿河路(孝妇河西侧沿河路公义段)纳入区级统一管理,需管辖镇办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区政府同意后,与市政环卫中心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而后中心向区政府申请增加所需管护经费,纳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指导北控金泽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养护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