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候金宇、黄煜昊、万勇、田兵、肖宝香、王洁敏、李伟、张红涛、纪霞、谭文涛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开展《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重点建议后,我们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办理。
一、工作措施
(一)组织“条例”学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政策和制度。组织学习《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为契机,不定期组织社区、物管企业开展集中法律知识培训。截至目前,通过开展集中授课、外出学习、法规研讨等形式,组织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开展条例、法规学习5次,印制张贴各类法规宣传材料1200余份。
(二)通过“局长进社区”暨“物业服务开放日活动”每周定期走进社区,面对面了解业主诉求,通过“局长进社区”暨“物业开放日”活动、约谈投诉重点物业项目等方式狠抓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处理,提高部门、镇街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案件效率,快速高效解决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对全区88个星级管理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提升年行动。每月对镇街物业管理考评工作。督促镇街、物业企业严格落实《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聚焦小区环境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共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一季度对15个小区进行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1处。
(四)开展红色物业培训活动。开展了红色物业专题培训--绿化养护、野花组合、病虫害防治、消防安全、法律知识讲座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物业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岗位大练兵、技术大比拼,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淄川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全区88个星级服务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物业服务小区和业主宣传《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让物业服务小区和业主更直观地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大检查督导,物业工作再提升。细化对物业企业的考评工作,实现量化考评,对于考评后五位的物业项目,采取约谈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对已完成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对于整改不达标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超过整改期限后仍存在违规情况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二)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专项整治行动。对小区广告费、停车费、场地租赁费等公共收益进行全面审计,建立“一小区一账本”。督促物业企业每季度公示收支明细,探索推行公共收益专户管理。定期开展公共收益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小区公共收益公示不及时、不全面问题,公示内容“虚漏假”问题,公共收益管理、支出不规范问题。对侵占、挪用公共收益的,依法追缴并严肃处理。指导业委会规范使用公共收益,优先用于小区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切实保障业主权益。
(三)完善市民投诉办理机制。建立“接诉即办、分类处置、限时反馈、跟踪问效”的闭环管理体系,夯实问题整改责任,精准派遣、高标整改、现场验收,确保一般投诉在24小时内响应,3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问题制定解决方案,7个工作日内反馈进展。探索实行投诉办理“三回访”制度,问题解决后由主管部门、物业企业和社区分别回访业主,确保办件满意度。定期分析投诉数据,对高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减少投诉量;对市民投诉比较集中的小区实行挂包责任制,提升办件质量和整改效率,持续降低物业领域市民投诉量。
(四)加强行业监管,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压实部门、镇街管理职责,加大物业管理工作支持力度,镇街合理配置物管办人员,增加物业管理重视程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住建、市场监管、消防、发改等多部门参与,共同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各负其责,共同解决物业管理相关问题,提高业主满意度。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