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区垃圾分类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85
建议人: 王鹏
主办单位: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0-06-0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王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垃圾分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垃圾分类工作已上升国家层面,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国各地积极抓好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山东省住建厅、发改委、教育厅等12部门已联合印发《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淄博市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川区的垃圾分类方案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审定中。

近年来,我单位十分重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开展了一些工作,比如对餐厨垃圾、废旧衣物、废旧电池、电厂飞灰进行了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行资源化利用;再如在城区500余个果皮箱张贴了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文明实践宣传活动,培育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今年,待区垃圾分类方案正式出台后,我们将展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1-2处生活垃圾分类体验中心,在1个街道和1个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全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1年,全区实现企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50%以上街道和镇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基本满足需求;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创建垃圾分类先进个人、示范家庭、示范小区(村)、示范街道(镇)常态化,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淄川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020年6月4日        

 

(联系单位: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联系人:赵友兵,联系电话:18560715519

抄 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

由于环保治理的重视,垃圾分类现已在各大城市推广,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尽如人意。主要问题是: 1.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没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2.后端处理设施和技术难以跟上; 3.配套制度不完善、缺乏长期规划。 建议: 1. 通过住建局环卫处、房管局物管办等部门在设施成熟社区开展精细分类试点。通过物业向居民定期宣传分类知识。社区网格员辅助社区物业分类宣讲,形成良好的基层分类意识,以点带面再向周围辐射 2.后续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加强配套和完善,对居民分类丢置的垃圾,严格按照分类流程进行回收处置:可回收物经回收系统分选后,选择进入再生资源企业进行再造;有害垃圾经收集运输后进入危险废物处理厂;易腐垃圾回收后可进行肥料利用;其他垃圾收集后进行填埋处置,各个环节都需严格把控,层次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