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我区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再利用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0001
建议人: 宫蓓蓓、陈军
主办单位: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5-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宫蓓蓓、陈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区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再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研究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根据我局职责积极部署对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的利用问题提前研判,积极协调配合属地镇、街道(开发区)产权单位做好采样屋、方舱隔离点的高效利用工作。

一、针对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再利用的建议,根据实际我局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合理处置闲置核酸采样屋首先要清晰确权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具体而言,有的核酸亭是地方政府,包括区人民政府、镇(街道办)、村居等各部门统一采购的,有的则是爱心企业独自或共同捐助的。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的再利用,应该由产权所有者决定。闲置核酸亭的管理和使用单位比较复杂,因固定资产不能随意处置,如何处置需要根据区人民政府或镇、街道(开发区)统一安排和调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权利进行处置。  

    (二)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的安置问题。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如何进行妥善安置,是否符合当地镇、街道(开发区)、村居整体规划安排,是否存在随意占道,侵占公共资源用地,当地镇、街道(开发区)、村居是否予以进行安置进驻等问题还存在许多不确定。

(三)核酸采样亭的改造需要重视长期维护的问题。如果只是简单地改造为“城管执法宣传服务小站”,而没有持续的运营维护,可能又会造成新的资源浪费。一方面是人力、财力的投入是否可持续,另一方面是资源的投入、设备的维护是否可持续,都需要提前规划,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

二、为进一步明确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再利用的合理规范使用,我们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针对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再利用问题,将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工作部署,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的责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积极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提前与镇、街道(开发区)等属地管理部门进行工作衔接,就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再利用问题,做好提前研判,充分阐述将部分核酸采样屋升级改造成“城管执法宣传服务小站”的设想和建议。

(三)充分利用我局开展的“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深入基层村居向广大居民征求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安置广泛意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核酸采样屋升级改造成“城管执法宣传服务小站”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可以发动群众,群策群力,献计献策,对有购买意向的社会群体及个人进行协商购买,真正使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变废为宝,继续发挥其便民、为民、惠民的社会价值。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25日

将我区核酸采样屋、方舱隔离点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