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发展露营经济,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0034
建议人: 陈玉娇
主办单位: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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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协同发展露营经济,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认同您提出的发展露营经济的建议。为有序推进露营基地建设,助推我区全域旅游、乡村产业振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成管函〔2023〕1号)部署要求,区园林公园中心制定了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实施方案,近两年已先后开放5处共享绿地,具体为西山公园林下空间、体育公园东园共享绿地、留仙湖共享绿地、SM休闲地、柳泉湿地公园书房营地,为露营提供便利场地,周边增设果皮箱、坐凳等相应配套设施,以满足运动健身、休闲休憩等亲近自然的户外活动需求,目前该项工作处在探索试点阶段,正在逐步有序推进;根据《淄博市公园管理办法》有关露营方面的规定,对绿地开放共享试点进行统一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1日    

一、提案理由 近年来,在国民收入稳步增长、居民消费理念升级、汽车工业融合转型、交通设施不断完善等因素共同作用下,涵盖生活、玩乐、探索、社交等多方面需求的“露营经济”呈现高速发展趋势。淄川区依托传统古村落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协同发展“露营+相关产业”,推动露营与旅游、健康、休闲、体育、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带动周边产业集群发展,是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举措。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缺乏露营地使用产权界限与规划。我国对于露营地建设土地的使用产权尚不明确,缺乏公共用地定价、用地标准,没有专门的露营地用地指示说明。因不涉及混凝土建设,只是在草地搭建帐篷,一些露营地用地其实属于林地、耕地性质,这类不合规的露营地后期很可能会被要求拆除,对于投资者不仅是经济损失,还有违法风险。例如,2022年广西南宁就查处一起利用林地做露营地案例,20亩网红帐篷营地被拆除。 二是缺乏科学管理与服务体系。露营旅游属于新兴业态,露营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各部门发布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协同度不够,并且普遍对安全管理、服务管理内容覆盖不全面。现行的营地建设标准中,空间布局、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相对滞后,无法完全满足游客持续增长的服务体验需求。大多数露营企业也缺乏经营管理、服务管理、游客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难以紧跟露营市场快速发展的步伐。 三是缺乏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意识。露营经济发展初期吸引了一批靠着流量红利“赚快钱”的商家进入市场,简单地在景色宜人的地方搭建帐篷和天幕等露营设备,在高速发展的新时代,单一的露营体验已经无法满足大众的消费需求,露营市场急需推进供给侧转型升级。我区当前露营旅游业呈现分散现象,更需要发挥产业协同的作用,加快露营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推动露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建议 一是合理规划空间布局,保障各类露营营地供给。规划部门要科学布局营地建设,合理安排营地空间和配套设施,合理评估露营场所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设置生态保护警戒线。山东正在开展全省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部分公园草坪允许露营活动。充分利用存量空间和现有资源,将露营营地划分为公共营地、经营性营地、露营旅游休闲功能区等不同类别,节约建设成本,共享管理资源,构建全区营地服务网络体系,形成露营旅游休闲精品线路。 二是落实标准化管理,科学规划露营旅游产业。完善露营运营标准、监管体系及惩罚机制,引导和规范露营基地建设、完善露营基地功能、提升露营基地质量,规范露营市场行为,推进露营经济健康发展。研究出台露营营地星级评价标准,形成完整的营地分级管理体系,对露营基地选址、安全风险评估、消防安全管理等进行规范,排查露营旅游安全隐患,完善相关安全保障设施、意外事故以及医疗服务设施,建立户外露营的应急机制。 三是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促进露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加强产业协同和业态融合,创新“露营+”特色产品,做大做强露营旅游休闲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全产业链整体效益,带动露营经济长效发展。优化露营旅游产业布局,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内涵、有品位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每处露营地都与景区、生态、人文旅游资源紧密结合,依托丰富的户外露营活动,带动周边景区人气及住宿、餐饮等消费,推动露营与旅游、健康、休闲、文创及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市消费升级。 审查意见:同意立案 处理意见: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