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苏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摩托车综合治理的建议”政协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市容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及电动摩托车乱象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精准建言。提案中指出电动摩托车占道停放、校园及商圈周边秩序混乱、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等突出问题,切中当前治理痛点难点,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工作职责,现回复如下:
一、立足市容管理职责,全面整治电摩市容乱象
针对提案反映电动摩托车在商圈、居民区、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随意占道停放、挤占人行通道与消防通道,以及外卖快递电摩乱停乱放、扰乱通行秩序、拉低城市文明风貌等问题,我局已将电动摩托车市容秩序管控纳入常态化市容管理工作。一是强化重点区域管控,聚焦校园周边、大型商超、居民区出入口、主次干道,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劝离电摩占道、随意停放等行为,清理挤占人行道、盲道、绿化带的违规停放电摩,规范道路空间市容环境。二是规范行业车辆停放管理,针对外卖、快递电动摩托车流动乱停、随意占道等突出问题,合理设置临时停放泊位,引导从业人员定点有序停放,杜绝沿路随意停靠、挤占通行空间,提升道路整体市容整洁度。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构建联合管控治理格局
严格落实提案提出的部门联动治理建议,主动加强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教育体育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机制。在上下学高峰、早晚通勤、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段,配合联合执法队伍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立足市容管理职能,做好违规电摩清移、占道点位整治、市容秩序维护等工作,补齐监管盲区,消除时段性、区域性管控短板,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治理局面。
三、坚持疏堵结合,完善停放配套优化市容环境
按照提案完善配套保障的相关建议,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管理与服务同步。一方面持续加大违规停放整治力度,对屡劝不改、长期占道停放的电动摩托车依法依规清理处置;另一方面科学优化城市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布局,在校园周边、商圈街区、居民集中区域合理增设规范停车泊位,划定停放标线,引导市民、外卖快递从业人员规范有序停放,从源头减少乱停乱放问题。
下一步,我局市容科将认真吸纳您的提案建议,持续把电动摩托车市容秩序综合治理作为长效工作抓实抓细,不断加密巡查频次、强化联合执法、深化宣传引导,常态化整治电摩占道停放、无序通行等市容乱象,全力维护我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市容文明形象,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的人居出行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