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27445366172/2023-53379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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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1

市容市貌管理

公民、法人、组织

店外占道经营

《淄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擅自占道搭建、堆物作业、堆晒物品、设置摊点或者越门出摊经营、修车、洗车的,责令改正,或者扣押物品、作业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对单位处以占道收费标准的25倍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现场检查

20%,不定期检查

2

餐饮业油烟污染检查

公民、法人、组织

对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未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联单制度

《淄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现场检查

20%,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