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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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7445366172/2025-550952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频次 |
1 |
市容市貌管理 |
公民、法人、组织 |
店外占道经营 |
《淄博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擅自占道搭建、堆物作业、堆晒物品、设置摊点或者越门出摊经营、修车、洗车的,责令改正,或者扣押物品、作业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对单位处以占道收费标准的2至5倍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现场检查 |
20%,不定期检查 |
2 |
餐饮业油烟污染检查 |
公民、法人、组织 |
对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未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联单制度 |
《淄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相关规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
现场检查 |
20%,不定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