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寨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寨里镇PM10深度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寨政发〔2023〕56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3198/2023-5381047
成文日期
2023-05-23
发文日期
2023-06-05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寨里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寨里镇PM10深度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寨政发〔2023〕56号
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各管区、各村居:
现将《2023年寨里镇PM10深度治理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寨里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寨里镇PM10深度治理攻坚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PM10指标数据,提升我镇“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成绩,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决定在2021年和2022年实施PM10管控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优化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寨里镇PM10深度治理攻坚。
一、工作目标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各管区、各村居职责分工。通过开展PM10深度治理攻坚,全面摸清全镇施工工地、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及修复、渣土堆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现状,强化扬尘问题深度治理,着力破题扬尘整治合力不够问题,有效降低PM10污染峰值,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重点
一是在前期挂包监管责任制落实的基础上,切实摸清全镇各类涉尘点源基本情况,掌握点源名称、位置、施工单位、挂包责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根据实际动态更新。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全镇施工工地、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及修复、渣土堆场、工业企业扬尘(参照《全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品质提升实施方案》重点涉尘企业)管控情况全面排查,对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一律查处到位。
三、工作分工
镇建委负责露天矿山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负责全镇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房屋建筑、拆迁、市政工程、道路施工、高速路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对机动车超载超限和物料撒漏等违法违规问题实施查处;负责辖区内及周边建筑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粉性物料等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地的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治及城市道路洒扫保洁(镇环保站配合)。
镇农委负责水利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镇环保站配合)。
镇环保办负责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所有涉尘污染源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5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各管区、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在前期建立的涉尘污染源分级挂包监管责任制前提下,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工作标准,全面摸清分管领域或辖区内施工工地、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及修复、渣土堆场、工业企业扬尘源底数,梳理制定涉尘污染源“一源一策”挂包责任清单(见附件1), 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或辖区内涉尘污染源自查自纠。各涉尘单位要对照行业领域扬尘管控要求,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并形成涉尘污染源问题整改台账(见附件2)。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1.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有关部门、 各企业、各管区、各村居挂包责任人要每周对清单内涉尘污染源逐一开展扬尘管控巡查检查,对发现的涉尘违法行为,挂包人员要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固定相关证据,第一时间移交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查处,不得私自包庇、隐瞒或弄虚作假。同时,挂包人员及时交办巡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挂包单位对照问题形成攻坚行动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按标准进行整改到位。
2.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在挂包人员持续开展巡查检查基础上,区环保专班组织对各扬尘污染源扬尘管控情况开展督导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尘违法问题通报并形成问题清单,交办责任部门实施问题整改、立案处罚。
(三)长效机制(9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各管区、各村居要在PM10深度治理攻坚战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将涉尘污染源分级挂 包监管责任制落到实处,挂包人员要熟悉涉尘污染源的基本情 况、扬尘管控情况,要掌握国家关于扬尘管控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能够熟练开展工作,指导问题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各管区、各村居责任人为本行业领域、辖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PM10深度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主动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治理。上下积极联动,切实形成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回头看闭环管理机制。
(二)加强指导帮扶。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谋划各领域、各方面的决策部署和任务分解,协调督导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指导帮扶,督促指导辖区内扬尘源制定“一源一策”管控方案,对帮扶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对于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达督办通知单,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做好宣传引导,营造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树立一批扬尘治理到位的项目,进行宣传引导,做到学有标杆;公开曝光一批扬尘污染违法违规案例,切实传导压力,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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