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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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3198/2024-542669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2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 |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二、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1月8日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淄川区寨里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含相关指标统计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