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采矿权公开转让公告 ( 川矿转字〔2021〕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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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MB28580000/2021-519403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转让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大昌粘土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和转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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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编号 |
矿区位置 |
矿区面积 (km2) |
矿种 |
允许开采量(m3/d) |
转让方式 |
年期(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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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703022009047120015077 |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 |
0.1288 |
砖瓦用粘土 |
166 |
网上交易 |
9.84 |
146.35 |
146.35 |
5 |
说明事项:该采矿权范围内矿区土地权属为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竞买人须与岭子镇巩家坞村民委员会自行协
商矿区占地补偿、复垦、道路运输等各项事宜,转让人不做任何担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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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凡在我市已经办理数字证书认证,按照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申请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网上竞买活动。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三、转让信息获取方式 竞买申请人须准备相关有效证件,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系统使用)。 本次采矿权转让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实行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查询下载转让文件,按照转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四、竞买申请及保证金缴纳 申请人须在2021年10月19日00时至2021年11月29日16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保证金缴纳银行账号是由网上交易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唯一的资金账号,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6时00分。保证金汇入中国银行淄博淄川支行营业部。因节假日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关闭且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报价及报价时间 网上开始报价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时00分。 六、确定竞得人 本次采矿权公开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竞得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委进行资格后审,经审核无误后与转让人签订法律文书。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后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 七、成交价款的支付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划转或退还。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在接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本金划转至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农村财务记帐管理中心帐户(户名: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农村财务记帐管理中心;账号:90305508120110226639;开户银行:淄博淄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子支行;银行行号:402453030380;),利息原渠道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八、联系方式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巩家坞村 联系人:王昌华 联系电话:13705335053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淄川分中心 联系人:阎孔孝 苗雨霁 联系电话: 0533-7015011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078966 数字证书单位 联系人: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山东分中心 联系电话:0531-67880028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